替身情人第51部分阅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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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上次不小心切菜切到了手,顺手和菜一起丢尽了冰箱。

江在铖有些头疼地看着那个躺在沙发上悻悻的女人,无奈又好笑,但是心里却软软的,至少没有针锋相对。

江在铖果然在一堆不知道何年马月剩下的菜里面找到了一支药膏,看了一眼狼藉的冰箱,里面什么也没有,除了那些早就干枯掉的菜叶什么也没有。他问:“怎么什么都没有,也不知道好好照顾自己。”

“今天才刚医院回来,还来不及买。”林夏顺口就回答了,说完又生闷气,暗骂自己怎么这么嘴贱,刚才还水火不容,这会儿居然忘了戒备,又暗暗安慰自己,这只是为了早点打发他,将他赶走。

江在铖没有再说什么,弄点水,蹲在沙发旁,执起林夏的手,先清理干净,再涂药,动作很轻柔,似乎还有些颤抖的小心。

江在铖微微低着头,林夏微微仰头便可以看见他垂着的睫毛,头发似乎长长了一些,细碎的刘海有几根软软地拂过眼睑,他长长的睫毛微微颤了一下,留下一层灰青色的暗影,一圈纹路,正好圈住所有情绪,她看的有些痴了。手上突然清凉,她才如梦初醒,之后手上又是一阵刺痛,有些灼热,林夏倒抽了一口气,下意识就抽回手。

江在铖却紧紧握着她的手,阻止了她的动作,手上却越发轻柔,声音也与动作一般,轻轻的,柔柔的:“疼的话就说。”

林夏眸子一抬,正好对上江在铖痴缠的眸子,她心虚一般地移开,没好气地嘟哝了一句:“你快点。”

江在铖看着林夏的眸子微微凉了,几分强硬地质问:“就这么希望我早点走”手上包扎的动作却越发缓慢了。确实,他存了私心,故意拖沓,还不是自己犯贱,像多看看这个女人几眼,一个多月没有好好看看她了,她好像瘦了一些。

其实事实上,某人养伤期间,不仅没有瘦,反而蹭了几斤体重,没办法,情人眼里,永远都是人比黄花瘦,那样才可以光明正大地心疼不是

林夏也不看江在铖,歪着脑袋,态度恶劣:“知道就好。”眼睛却有意无意地瞟向江在铖的手心,似乎好像已经没有再流血了。

江在铖也不恼,这一套对林夏没有用,他已经摸清一点套路了,这个女人越是对她强硬,她越是反抗,于是,江在铖走温情路线,声音越发温存:“你一个人在”

这话是明知故问,林夏的情况怕是没有人比江在铖更清楚。

林夏也没有再剑拔弩张,有气无力地答了一句:“看护很快就来。”顿了顿,想了想,还是问出口了,“你哪里来的钥匙。”心里却在想着:回头要不要换把锁,不然这样太危险了,谁知道他又什么时候突然造访。转念一想:这个家伙既然能弄到钥匙,就有的是手段,就算换了锁,他还是有办法弄到手,算了,多此一举而已。

这个男人惹不起,而且躲不起。

江在铖包扎好林夏的手,扎了个十分不优雅的蝴蝶结,抬起头,漫不经心却又不可一世地回答:“我要的东西从来没有得不到的。”包括你

江在铖话里有话,林夏怎么会不懂,江在铖确实有那个本事,他狂妄不羁几十年了,这个上海现在他是横着走,要人几更死就几更亡,何况一把小小的锁,何况一个小小的她。林夏冷笑,半嗤半讽:“我是不是该庆幸,我是那个例外。”

很不幸,无所不能,不可一世地江在铖偏偏遇上了她这个不识好歹,不知死活的女人。所以,她林夏断然不是会任她摆布,那个唯一例外,她是做定了。

江在铖勾唇一笑,在明亮的灯下,眸子间似乎黑暗里的两团明火,叫人灼热,又无处遁寻,他笑得邪肆妖治,声音里霸气十分:“不是,你不是。”他松开她的手,有意无意拂了几下,便不再触碰她,只是嘴角依旧笑得诡异,叫人不寒而栗,“林夏,我们之间没完。”

又是这句话林夏顿时心中那团火又烧起来了,这样的江在铖霸道,让她无处顿寻,却偏想逃跑,有种窒息的压迫,她嘴角也是一挑,丝毫不示弱,撇了一眼门口,冷若冰霜地说:“我不想再讨论这么问题,你可以走了。”

江在铖张张唇,似乎还想说什么,终是抿抿唇,眉间全是那种浓得化不开,舒不散的阴翳。站起身,他看了她半响,林夏只是执拗地转开视线,他说了一句:“手不要碰水。”便走了。

咔嗒一声,门被关上了,房间里安静了,她躺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这明亮的灯光林夏现在觉得有些刺眼。抬起手,右手被江在铖包成粽子一般的形状,显然没有过帮人包扎的经验,自然不会有什么美观感可言,不过也算牢实,还打了一个别别扭扭的蝴蝶结,像某人一样桀骜不拘地歪着。纱布上还有些淡淡的红色,那不是她的血,是江在铖手上的,她微微叹了口气,嘴里下意识便嘤咛了一句:“他的手也不知道”

顿时觉醒了一般,她连忙噤若寒蝉,甩掉脑中所有胡思乱想。一遍一遍告诫自己,那个人现在和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

第二天,赵墨林找的那个看护就来了,赵墨林说是专门看护专业的好手,是个二十多岁的女孩,看着很温顺,叫小月,长得清清秀秀的,虽然不能让人一眼记住,但是是个耐看的女孩,很爱笑,笑起来嘴角有两个浅浅的梨涡,很亲切,林夏挺喜欢,打趣赵墨林,他外貌协会,找个看护都是美人,赵墨林却丝毫不谦虚地来了一句:自然要配得上我英俊迷人的外表。

林夏当时很想来一句,这找个看护和姑且他英俊迷人的外表有什么关系,但还是打住,这话题一开,估计赵墨林那厮又有一箩筐王婆卖瓜的自卖自夸。

赵墨林嫌弃林夏家里小,伸不开腿,说是要帮她找个大房子,林夏哼了哼,没做声,可是明明嫌弃她家小,还是在她家窝了整整一天,林夏明里暗里下逐客令,那厮权当耳边风,还是快天黑的时候,公司一通电话才把他召回去,临走的时候还笑得妖娆招致,说是会再来看她。林夏挥挥手,但愿他一去不复返。

不知道赵墨林在忙什么,这几天林夏难得地耳根子清净,那天说回再来看她,也没交代再来是什么时候,至少这几天消失了个干净,林夏也乐得自在,那个家伙来了,就吵得慌,正好,清净。

小月是个很会照顾人的女孩,不仅包办林夏的吃喝拉撒,而且偶尔也会和他聊聊天,闲七杂八各路杂事都能说上几句,确实是个很尽心也很优秀的看护。林夏也没有很无聊,安心在家养伤,也不知道外头都怎么样了,她也不关心,管他乱成什么样,她照过她的小日子。

正文第一百三十六章:势在必得

更新时间:2o131o141:44:18本章字数:5335

小月的厨艺很好,前几天还好,不知怎么的,这几天林夏胃口不好,尤其不喜欢口味重的东西,还隐隐想吐。

中午,小月从厨房端来一碗排骨汤。躺在软椅上的林夏一闻见便恶心,连忙挥挥手:“拿开,拿开,我不想喝。”

小月不依,还是端过来,一副苦口婆心的样子:“这怎么行,赵先生也交代过了,林夏姐你是伤了骨头,就是要补骨头的。”

林夏连忙做手势打住,讨饶道:“我都快好了,也差不多能下地了,可能这几天伤寒了,闻不得那样浓烈的油腻味,就饶了我吧。”

小月闻了闻手里的十全大骨汤,色香味俱全,初步鉴定,问题不在汤上面,那就是人出了问题,想了想,道:“怎么回事这几天你总是吃不得油腻的东西。”眉头一拧,极火燎原地说:“不行,要和赵先生好好说说。他可是千叮咛万嘱咐要把你伺候的白白胖胖的,不能出任何差错。”

当养猪啊确实,赵墨林朝着那方面在努力。不过那打算要泡汤了,林夏体质吃不胖,四季干瘪豆,瘦得让人觉得可怜的那一种。

林夏拧拧眉,对某人的养猪计划很有微词,嘴一挑,冲着小月阴阴一笑:“付你工资的好像是我吧,不要让我看见你打小报告哦,不然扣你工资哦。”

小月刚要掏手机的动作顿住了,咬牙放下,感叹了一句:“万恶的资本家。”

这天底下没有一个资本家不压榨员工的,没有一个员工不骂资本家万恶的,林夏终于知道了这千古不变的是哲理,连她自己也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了。

不过,嘿嘿嘿她笑得假仁假义:“和你的赵先生学的。”林夏肆无忌惮地调侃,这赵墨林是开得起玩笑的人,小月也是很奔放的,工作第一天就表明了一颗芳心,当时赵墨林是怎么拒绝的来着额搂着林夏的肩宣布了主权,当时小月是怎么反应的来着额大叹一句:原来传闻是真的,还有一句:暴殄天物啊。

林夏到现在都不知道这暴殄天物中的物指的是自己,还是赵墨林,林夏初步觉得是自己,所以是时不时调侃调侃小月,纯当报复好了,她是个爱记仇的女人哦。

小月已经被调侃地面不改色心不跳了,笑得比林夏还j猾,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是你的赵先生才对。”

林夏打住赵墨林的归属问题,这讨论下去,就是一则益达广告了。

空中一股大骨汤的味道蹿进林夏鼻尖,她捂着鼻子,闷声说:“诶呀,快点拿开,我想吐。”

“好好好,我难伺候的小祖宗。”小月摇摇头,还是乖乖端走了。

林夏拧拧眉:怎么回事,难道这腿伤了,是胃也出了毛病。没有多想,林夏嘴里有些酸涩,居然想吃梅子,大冬天的,哪有那玩意,也就作罢了。

林夏养伤期间,除了胃口不佳,其他的还算顺利,赵墨林偶尔也来蹭蹭门,林夏本来就独来独往,来探病的只有这天的黎墨。

还算有点良心,没有忘了这个伤患同事。

林夏在躺在软椅上在阳台晒太阳,脸色挺红润,没有半分病态,虽然这几天胃口不咋滴,但是还是面色不错。

黎墨看了不仅连连咋舌,打趣:“你还过的真舒坦。”

不然怎么样林夏不予置否,将手挡在眼睛上,遮挡太阳,懒洋洋地问:“台里怎么样了”

黎墨也不指着这伤患招待她这个客人了,自顾找了椅子坐下,也懒懒丢了一句:“地球照常转,台里老样子。”瞅了林夏一眼,“我说你怎么三天两头挂彩啊,过去三年也没有这三个月请的病假多。”

林夏只是苦叹,确实是事实:“我零零总总快三个月没有上班了,这腿没准还要养很长一阵子,我快生锈了,都快要不会播新闻了,到时候台长大人怕是又要拿我开刀了。”幸好之前还有一点存款,不然坐等山空啊。

黎墨俊逸的眉毛挑了挑,说:“放心,你的节目停播了,这是好事,总比被取代好。”看了看林夏,似乎欲言又止,想说,又在权衡。

林夏揶揄地笑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台长大人还有点良心。”这个节目是林夏一手做起来的,要是给了别人她还真是不舍得。

黎墨切了一口,说:“良心这东西,我敢笃定他没有长。”顿了顿,黎墨还是不是嘴紧的人,一股脑有啥说啥,“不过,内部消息,我们台被收购了,新老总你也认识。”故意仔细看着某人的脸色,指出,“雨后的江在铖,你的上一任。”

可惜,某人脸上黎墨什么表情也没有发现,依旧被阳光刷了一层朦胧的光圈。

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怎么说也是上一任啊。

林夏笑得没心没肺,毫不在意地随口反问了一句:“是吗”

黎墨哑口,瞅着林夏一头的困顿:“你就没什么好说的”

这前任男友,现在的绯闻男友,转身变成了顶头上司,难道没有干系,难道不应该有些表现,正常都应该有,可是林夏不是正常人。

林夏只是漫不经心地笑笑,语气飘渺,完全没有欺负:“我不会自以为是地觉得与我有关。”

管他打什么主意,林夏抱着眼不见为净的念头,自然也不会去多加关心。心里似乎也下意识地排斥去深知,江在铖那个人越是了解,越是挣扎不出来,最好不要理他,不要去管他。

黎墨一脸看怪物的表情凝着林夏:“你也太不自以为是了吧,台里疯传,江在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台里大整顿,我的节目都被调到了晚上十点,只有你的节目没有动过。”

瞎子都看得出来江在铖以公谋私,只有这个当事人满不在意。

林夏不多做评判,只是随口说说:“他是商人,自有他的一套经营方案。”逃避吧,即便是逃避,也不要牵扯不清了原本搭在眼睛上的手滑到了胸口,不动声色地按着。

黎墨冷嗤了一句,又是感叹,又像惋惜:“你还真是雁过无痕啊,台里那些雌性动物们,听说江在铖收购了电视台,一个一个跟打了鸡血似的,天天亢奋之中,就你这个旧人一点反应也没有。电台里那些夸张的女人不知道有多疯狂,成天对镜贴花黄,厕所里就没有断过化妆的女人,只是江在铖除了第一天交接仪式露过面之后就再也没有来过电台,那些女人也不嫌累,成天翘首以待,弄得办公室里乌烟瘴气的,我到现在闻到那种浓烈的化妆品的味道就像吐,真是让人抓狂。”黎墨连连抱怨,满脸绛紫色,又巴巴看向林夏,“你也有点反应好不好,将这个男人收了吧,省的祸害那些雌性动物吗,还殃及我这样认真工作的无辜。”

黎墨说得天花乱坠,林夏却没什么表情,冷冷说:“我和他都断干净了,还要什么反应。”心里冷笑,江在铖那样的男人确实是女人追逐的对象,怕是除了自己,女人们都趋之若鹜吧,也许正是因为她以为的抵抗拒绝,所以激起了江在铖的征服欲吧,男人总是这样得不到的越是不放手。

这样的想法让林夏心里一滞,有些轻微的痛痒。

她真是傻,到底在幻想什么呢那样一个明知会沉沦,但是却不能沉沦的男人。

黎墨盯着林夏的脸,嘴角一勾,终于被她发现了,林夏那多面家伙,脸上有种叫做落寞的东西,黎墨望洋兴叹一般的语气:“只怕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她继续盯着某人的脸,“前些时间,你和林初那些破事,台长大人要播,甚至要把你家底都卖出去呢,是江在铖压下了,还有告诉你,我们台已经是这行里的老大了,江在铖前前后后吞并了不少,台长大人还以为江在铖是想垄断这一行,但是我可不这么认为,那些被吞并的电视台,都是抄了你新闻的,所以,这阵子,你的事情全部压下去了。这瞎子都看得出来,江在铖对你的事情有多上心,不要说你不知道,这整了这么大动作,多半是为了你,不然他没有必要来趟媒体这趟浑水,他不是最低调,最不屑媒体行业吗”

是这样吗就算是,是挂了她林夏的名字,可是终点她也不会自以为是地觉得只是一份纯粹的感情,对于江在铖来说感情这种东西太无用奢侈了。她也没有力气去揣测了,只是轻描淡写地毫不在意:“随他怎么做吧,反正江在铖最不缺的就是钱,最擅长的就是赚钱,他总不会亏的。没准媒体这一行,他也能再挖出几桶金出来呢。”

黎墨只是翻白眼,这个女人病入膏肓了,完全一副看破红尘无欲无求的模样:“你怎么还一副置身事外的模样啊,没听懂吗那江在铖对你是下了苦功夫,要是别的女人早就烧香拜佛了。”

不过要是林夏,去烧香拜佛肯定是彻底忘却前尘,吃吃斋念佛去了。

林夏眯了眯眼睛,将太阳挡在眼外,嘟囔了一句:“我不是别的女人啊。”

她是怎么样的女人呢吃过一次亏便缩回龟壳的女人。林夏就是一十足的乌龟。这一点,她自己都不否认,但是这是最好的保护自己的方法。

黎墨说得口干舌燥,对方还是不为所动,连连摇头,做最后一番旁敲侧击:“你真的和他没可能了这藕断还丝连呢,你可是江在铖唯一摆上台面过的女人,而且这正宫的帽子带了这么久。怎么能说分了就分了,你们之间到底怎么回事,乱七八糟的,我都看不清了。”

其实,确切地说,她从来没有看清过,林夏这个人,还有与林夏有关的所有人和事。似乎和她扯上了关系就会变得扑朔迷离。这将近一年,媒体几乎围着他们林家的人转。连她这个媒体人兼友人都是雾里看花。之于那什么水性杨花,拈花惹草,她宁肯相信林夏会看破红尘出家去了,也不会做这档子事情,终之,千言万语汇成一个字:乱。

林夏睁眼,便看见黎墨殷切的眸子,虽然也有好奇,但是更多的是担忧。她心里微微柔软,不知怎么的就觉得有些委屈了,鬼斧神差就做了她以前绝对不会做的事情:吐酸水:“那我告诉你,上次中了枪,还有这次这条腿都和江在铖有干系,你还觉得我应该和他有干系吗”

人总是在那个让自己心软的人面前变得不堪一击,她永远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尽管对黎墨也是如此,可终究黎墨是有一个特殊的存在吧。

女人都是群居动物,其实林夏也不曾例外。只是她的群里,三年只有一个黎墨,而且还徘徊在边缘。

黎墨顿时哑口了,口齿伶俐,出口成章的她整整呆愣了几十秒钟,她看了看林夏已经褪了石膏的左腿,眸中隐约错愕:“看来你们之间确实没有所看到的那么简单,亲爱的,你想说,可以把我当垃圾桶,但是我知道,你不想说,所以我懂。”

虽然不知道这个没良心的女人有没有把她当做朋友,但是她可真是掏心掏肺了,也自认为她了解这个女人,所以明白她的相处模式:不闻不问不多嘴。

林夏心里感动,看着黎墨的眼睛难得有些氤氲了,呢了一句:“谢了。”又补了一句,“亲爱的。”这酸溜溜的话林夏第一次说,不过感觉不错,林夏笑了,含着眼泪笑的。

黎墨也有些眼睛发酸,觉得林夏最近似乎平易近人多了,居然也知道悲天悯人了,有了几分林妹妹的感觉了。

女人什么时候会变得善感,变得煽情呢怀孕的时候打住黎墨连连打住这不切实际的胡思乱想。

确实林夏和她都不适合这样煽情的场景,而黎墨最擅长的就是粉饰,她突然大叹,惊天动地一般:“天啊,这个男人这么危险啊。”

想起之前的林夏中枪,现在又是伤腿,而且还有舆论确实太危险了,越发觉得林夏聪明,这个男人确实惹不起,太危险了,一个男人如果频频让女人受伤,那女人最好尽快抽身而去,不然只会没完没了。

林夏也笑得毫无芥蒂,接过话:“所以我要敬而远之,江在铖他不适合我,我也不适合他,我们当初开始兴许就是个错误。”越说越觉得压抑,顿了顿,又笑笑,也不知道是粉饰太平,还是本就心如止水,“不过,幸好我迷途知返了。”

那个爱情游戏确实错了,林夏从来不做后悔的事情,这是唯一一件,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她后悔,但是却没有遗憾。

没有问过林夏如果重来一次,你还会这样开始错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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