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十五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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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在裴小染那呆到了傍晚时分,用过了晚膳,我便带着挽月去了演武场。www.83kxs.com

上圆下方的双层武场,朱砂的“镇北”二字鲜红欲滴,在夕阳壮烈的光芒下,气息越发得肃杀彪悍。

我手握弑天枪,把枪身平举身前,枪头的血纹在残阳之下,仿佛真的是一道道人血的纹路。

其实我打心底是喜欢长枪这种兵器的。

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枪是兵中之王,威力最大,也最难练。

也有人说剑才是兵器中的王者。但是其实,长剑太轻太短,或许在武林中是个风流倜傥又够锋利的利器。

但是西楚霸王就曾说过:“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

什么是万人敌?

其实就是长枪。

若是在千军万马的战场上,哪个大将不是拿着流星锤长戟还有长枪这些重兵器?

战场上,大家都穿重铠甲骑大马,硬碰硬,一分重量就是一分强。一把小剑的话,如果不是有内力,恐怕根本就破不了铠甲的防御。

而且枪,也不仅仅是重而已。

后来的很多长枪,都不似古代的重铁枪,而是改进成了木制的枪杆。

这是因为,如果兵器过于刚猛沉重,没有弹性,就无法缓冲对方的冲力。

过硬的兵器相交,只要角度不对力道不对,反震的力道就全到了手上,因此露出空门还是小事,最糟糕的是虎口受伤兵器脱手。

而我这杆弑天枪,枪柄是用柔星玄铁制成的。重不下于寻常钢铁,但是却有着钢铁所没有的柔韧。

这就等于是变相的取了巧。

有着木枪没有的厚重有力,彪悍强横。又有着铁枪没有的柔韧弹性,卸力方便。

当然,这些关于枪的道理,我也是大了才知道。

但即使这样,我小的时候看三国,最喜欢的人物也还是枪神赵云。

赵云的枪法,就叫“赵子龙十三枪”。

而按腾远山说的,我这个镇北王当年赖以纵横天下的枪法则是三十六路通天枪决。

那日跟腾远山一次小小的切磋,其实我就已经回忆起了那三十六路通天枪决的招数。

就这样站在残阳中,微微闭起眼睛,仿佛脑海中,真的幻化出了三十六个小人影在挥舞着长枪,演示着这绝顶霸道的三十六路枪法。

忽然之间,一股热流从小腹丹田处涌出,刹那就到了掌心。www.kmwx.net

那瞬间,忽然有种福至心灵般的奇妙感觉。

暗灰色枪杆嗡的一声响,我的身影已经动了起来。

仿佛不用思考,招数已经在我脑中深深地印刻。

眼前,一片暗灰色的枪影仿佛覆盖了天地,因为枪速过快,气爆声连连响起。

龙腾虎跃,风声在耳边呼啸着,我却好似已经感觉不到,只是整个人都沉浸在了那股惨烈彪悍的枪意之中。

啪的一声巨响,枪杆重重地击在演武台上。正是最后一路枪法的收尾式。

我手臂一动,提起弑天枪。

枪尖向下一顿,看着脚下那镇北的血红镇字,而枪尖,正好直直点在那镇字的最后一点上。

无论是赵子龙十三枪,还是三十六路通天枪决,天下枪法,无非也就三个基本动作——拦、拿、扎。任何招式,都可以从这三个动作里面演化出来。

只不过,我虽然明白原理,但是真的就这么使出来,力道上还是很容易出差错。

低头,我表情淡淡地看了一眼张开的手掌,虎口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鲜血有些骇人地流淌了出来。

今天看来也只能练到这里了。

我转身换了个手拿枪杆,缓步走下了演武场。

回去洗了个澡,又用药酒擦了擦身子,已经是夜晚了。

本来我已经准备看会书就休息了,但是这时候,挽月又在外面轻声通报道:“王爷,镇北亲卫大队长罗闵求见。”

我对这个罗闵也有印象,是镇北亲卫里一个很厉害的大队长,跟着我一起去过寒山城,本来应该是和另外三位大队长一起在那边驻守,此时回来估计也是有事情要禀报。

“叫他进来。”我放下书卷,淡淡地吩咐。

“王爷。”罗闵身着轻甲,风尘仆仆的样子,进来就行了个标准的礼。

“怎么?寒山关那边有什么事么?”我有些关切地问。

“寒山关一切如常,已经渐渐步入正轨。”罗闵沉声道:“属下这次回来,是因为我等在寒山关发现了朱炎的密室,搜罗到一些珍奇东西,是以快马加鞭带回来一部分给王爷。”

我一愣,随即便笑了笑,道:“这倒是好消息,拿进来看看吧。”

没想到朱炎还有个密室,想来,他身为边陲大将军,估计身家也不薄吧。

当时我为了以示没有别的目的,自然不能显示出对朱炎财产感兴趣的样子,但是现在,既然是密室里的宝贝,那就是不被别人所知道的宝贝。那我拿了,肯定也没有麻烦。

罗闵出了门,随即就搬进来一个铜金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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