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地精哈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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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这矮个子地精其实是地精部落的族长儿子,它的全名可能比较长,所以也无关紧要,我们叫他哈巴好了。

我们先忽略掉哈巴因为耳朵被砍掉而传来的惨叫声,您要是好奇为什么被砍破了胸口都抗住了,而砍了耳朵就叫唤的如同死爹,我们稍后再谈这个问题。

地精哈巴在地精一族里是少有的聪明人,自出生就表现出超越同龄地精的优越,这种聪明当然是相对的,可能在人类里也就是个正常人往下,但在地精这个族群里,那就是天才。所以它出生后就被作为自己的父亲,地精族长哈马斯的接班人来培养,要知道,它爹有十七八个后代,它的聪明是地精一族中少有的,甚至得到了地精法师侯赛因的青睐,也就是那个被武子羲一枪打爆了内脏的山羊胡子。

因为“聪明”,地精哈巴在各方面都要优于其他地精,这让它在自己的部落里混的风生水起,最好的食物,最好的住所,最好的培养计划……将来有一天,地精哈巴终究会成为下一代地精族长,如果没有意外的话。

这一切一直到昨天,它的父亲地精族长哈马斯将它叫过去告诉它去探查一个区域,并强调说不定会有些意外收货。

于是,它就随便找了2个跟班的,拉了一群人类奴隶,踏上了自己的代步车,不过它的父亲坚持让它带上了那个能够说自己语言的人类,那个人类的老太婆。

它也就是想着出去溜达一下,毕竟这个位面早就被另一些更“强大”的种族掠夺一空了,周围还能够溜达的地方也没多少,而作为最底层的种族之一,它们也就是过来分点儿残羹,能有些剩余资源压榨算不错了。

离开地精部落,地精哈巴坐在自己的破平板车上晃晃悠悠一直到晚上,它总算遇到了它的父亲所谓的意外:一个人类,一个落单的人类,一个自由的人类,一个出来就干掉它两个手下的人类,一个看上去就值得打劫的人类。

要知道,这个世界早就被洗劫的差不多了,一个看着还很壮硕的男性人类,虽然比别的人类要强大的多,但是这表明他背后应该还有一个人类的营地,那就表示还有很多资源等待收割,只要找到这个地方,不论是对它自己,乃至对整个哈马斯地精部落都有着极大的帮助。

一通对战,虽然对这个人类的强壮感到惊讶,但结果还在掌握之中,看着似乎没有什么后劲的人类,地精哈巴犹豫是不是干倒这个人类,然后直接把这个人类带回去。还是说深入挖掘一下,看看这个人类背后是不是还有没被他们发现的资源,最终他决定做一些小手段。不过,这个手段实施的时候出了些问题,比如它让了一下,就这一下差点儿没要了它的命,好在它带了一瓶恢复剂,一瓶昂贵的恢复药剂。

“我一定要从你这个愚蠢的人类身上把这次的消耗补回来,要是没找到你的老窝,我就把你祭献给伟大的格尼森。”

哈马斯?格尼森,哈马斯地精部落的精神象征,历史上不多的地精王者之一,哈巴相信自己的智慧来自于这个它的祖辈,一个地精英雄。

放长线钓大鱼,这就是地精哈巴的智慧,它在获得墓地的大致方位后也没有冒进,而是选择回去搬来了地精法师侯赛因。当然的,结果就是死了一地。

看着掉在地上的自己的耳朵,地精哈巴这次算是回过神了,耳朵是地精一族判断丑美的评审标准之一,占分比甚至超过脸本身,虽然地精都丑陋不堪,但地精哈巴算是地精中少有的帅地精,被砍了一个耳朵,就等于给它毁了容,这大概比杀了它好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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