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8章(1 / 2)

加入书签

整个法庭突然沉默了几秒。

旁听席上。

张清源等人面面相觑。

显然。

他们都对这个预料之中的判决不是很满意。

而在被告席。

刘桥的脸色一垮,瘫坐在椅子上。

神情黯然。

二十年有期徒刑,如约而至!

在审讯期间,他就料到了现在这个结局。

可当判决下发……

听着自己的判决结果,看着自己的判决书,他只感觉眼前一片漆黑。

前途昏暗。

不。

准确的说,他已经没有前途了。

他今年四十岁。

也就是说,坐牢二十年牢,六十岁才能出来!

他辛辛苦苦奋斗了这些年的财富……

也全部被没收。

到时候出来后都不知道该怎么生活。

“其实,你不用担心,判了二十年,并不代表一定要坐二十年的牢。”

他的身边。

辩护失败了的律师安慰道:“进监狱后,还是有许多减刑机会的,你只要好好把握,甚至十年就可以出来了。”

刘桥闻言。

神情顿时一亮,连忙问道:“可以减这么多?”

二十年,直接减刑一半!

如果自己只关十年,也不是不能接受。

“当然可以。”

这位律师点了点头。

对于此次辩护失败,未能减刑,他其实也有些过意不去。

接着说道:“按照刑期管理条例,服刑期间,有六个机会可以减刑。”

紧接着。

趁法警还没把刘桥带走,他将六个减刑机会说了一遍。

第一,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行为的。

在服刑期间,阻止了监狱内其他犯罪活动的,应当减刑。

这类机会比较少。

除非……

发现同狱友有越狱、杀人、故意伤害等行为。

不过一般来说。

都进监狱了,所有人都想好好改造,很少会有想不开的在监狱里继续犯罪。

第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这一类……

主要是针对那些未曾发现的犯罪行为。

若是查证属实,并且宣判,便应当予以减刑。

“这不是……给监狱拉人头吗?”

刘桥听后,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自诩营销鬼才的他……

总感觉这条规定是为了给监狱拉人进去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