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特设”还是“特赦”?(1 / 2)

加入书签

会议开始,大家推举吴玉章担任临时会议负责人。

吴玉章请夏之时作报告,汇报林绍泉大闹蜀军政府事件的经过,然后请大家讨论解决办法。

夏之时在发言中,关于对林绍泉的任命作了解释。他说按中外的军制,支队长乃是分道出师之领队官,名位不卑。

且任命书也未取消其司令官位,林绍泉仍佩带总司令关防,是总司令兼任支队长的名号。

夏之时认为对林绍泉事权不为不重,委任不为不专。

可是,林绍泉平日跋扈惯了,对夏之时毫不妥协,仍然气势汹汹地反驳。

他仗着有几个亲信标统作依靠,对参会人员大声咆哮道:

“我林绍泉犯的罪多得很,不用你们讲,我自己来说嘛:

砍烂关防印信,其罪一也;

撕毁委任状,其罪二也;

持枪大闹军政府,其罪三也;

当众辱骂正副都督,其罪四也。

我承认有这四条罪,犯都犯了,你们能把我怎样?”

林绍泉说完后,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双手抱在一起目露凶光。

参会人员面面相觑,蜀军政府的人员,没有一个人敢站起来发言反驳。

吴玉章见林绍泉嚣张猖狂的丑样子,非常气愤,站起来作了长达一个时辰的讲话,对林绍泉的错误言行进行驳斥。

他反复阐述革命的宗旨和革命党人应持有的态度,主张必须执行革命纪律,建议将这次会议改为军事裁判会。

吴玉章讲完后,大家热烈鼓掌,纷纷表示同意实行军事裁判。

夏之时随即说道:

“我是当事人,不便主持裁判。我提议请同盟会总部派来的,孙中山先生的亲密战友吴玉章同志任裁判长。”

大家立即欢呼赞同。

吴玉章也不推辞,当即主持军事裁判会。

他详细分析了林绍泉犯下的罪行,以及对革命的危害,其行为无异企图推翻革命政府。

最后宣布判决意见,依照军政府规定的军法,对林绍泉处以死刑,由夏之时执行判决。

夏之时认为自己是当事人,由自己去执行,会落下公报私仇的口实。

但是对于威严的吴玉章,他是由衷地敬佩,因此不知如何回答才好。

他想,应该“特设”一个什么机构来执行,但是还没有想清楚“特设”一个什么机构。

于是,他结结巴巴地说道:

“军事裁判会既……既是特设的,执行也……也应该……特设……特设才是……”

于是一些人把他说的“特设”,听成了对林绍泉进行“特赦”,参会的很多人气得叹气和跺脚。

这时,林绍泉的党羽苏博渊、周少红等人,急忙站起来表态,赞成对林绍泉实行“特赦”。

他们说林绍泉曾参加了龙泉驿起义,还当过起义军的总指挥,对革命有功,同意对林绍泉进行“特赦”。

吴玉章气愤地说道:“像林绍泉这样违法乱纪的人,如果特赦了,谁能保证他以后不再作乱呢?”

苏博渊马上拍胸脯说道:“我们保他,我们以四个团的军人保他!”

明显是想以武力来威胁吴玉章。

这时,从门外冲进来二十几个全副武装的卫兵,直接用枪指着林绍泉、苏博渊、周少红、汤唯烈等人。

他们向都督张培爵报告,林绍泉与苏博渊等人密谋发动兵变。

其亲信部下正准备集结队伍,过来包围军政府,抢出林绍泉等人。

幸好夏都督提前作了防范布置,现在为头闹事的人已经被抓获。

由于卫兵过于激动,弄得刀枪作响。苏博渊听到事情已经败露,吓得赶忙钻到桌子下面躲避。

坐在他旁边的蜀军政府行政部梅部长,手里提了一个铜烘笼(暖手火炉)暖手。

苏博渊由于惊慌失措,把梅部长的铜烘笼撞翻,顿时木炭火星四溅,房内烟雾弥漫。

一些人以为叛军投进了一颗炸弹,慌忙跑出会场去躲避。

可笑的是,有人竟将茶几顶在头上,以此保护脑袋。

会场里仅剩下吴玉章、张培爵、夏之时、林绍泉等少数人员。

但是吴玉章非常镇定,又将逃出的人员叫回来继续开会。

最后议定,撤销林绍泉的一切职务,押解回湖北原籍。

将苏博渊、周维鑫、周少红、汤唯烈等四人关押候审。

可是,当晚周维鑫没有来参加会议。

次日黎明,卫队长去周维鑫家里抓捕,家人说他整晚都没有回家。

有知情人跑来告密,说周维鑫昨晚在聚乐春妓院里过夜。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