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9章 北大开学(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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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记者问胡适对美军强奸女生的看法,胡适表示,自己和北大的教授、学生一样,非常愤慨。学生的集会游行抗议都无不可,但是罢课还是有欠妥当。记者又问,学生提出美军退出中国,胡校长同意吗?胡适回答,此次不幸事件为一法律问题,而美军退出中国则为政治问题,不能混为一谈。胡适回北平后,一方面尽力安抚学生,劝说他们不要上街游行,一方面安排聘请赵凤阶、燕树棠等人作为沈崇的法律顾问,进行援助。胡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我相信会有公正的判决。

1947年1月美军军事法庭审判此案时,胡适不顾教育部长朱家骅的劝阻,出席审判会。当军事法庭在强有力的证词证据面前不得不宣判皮尔逊犯了“强奸罪”时,胡适同在场的人握手祝贺。后来,美国海军部取消皮尔逊的强奸罪,胡适表示很失望。

由于历史原因,当时北大学生生活分为两种情况:原在西南联大复员到北大的同学,继续享受“贷金”(称贷金,贷而不还,实际上是发的伙食费),这一部分同学的食堂吃的较好,主食吃大米、白面。原在北平读书,由临时大学分配到北大的同学,生活清苦,没有“贷金”待遇,交不起昂贵的伙食费,大多在贫寒食堂吃饭,天天吃窝窝头。

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借机散布诽言,分裂同学,制造“黄白矛盾”。对此,原西南联大的同学推出胡邦定为代表,主动团结原临时大学的同学,共同组成代表团,在1946年10月中旬向胡适请愿。陈述原临大的同学生活清苦,要求北大对同学同等待遇,凡是北大同学都享受“贷金”。

胡适静听了代表的陈述,对代表们说:“你们说的意见我都听明白了。这件事不能由我一个作主,要同北大有关的负责人一起商量。涉及经费问题,还要和教育部沟通,取得他们的同意。你们先等一等,有了决定我就通知你们。”

不到一个月,11月中旬,学校通知:凡北大同学都可申请“贷金”。问题得到圆满解决。这不仅解决了同学的困难,更增强了这两部分同学的团结。

1947年初,国民党改组政府,蒋介石有意让胡适出任国民政府委员考试院院长,先后让傅斯年、王世杰劝说胡适。

胡适在给傅斯年的信中说,自己如果出来当官,“结果是毁了我三十年养成的独立地位,而完全不能有所作为。结果是连我们说公平话的地位也取消了。”那样就“成了政府的尾巴”。

他在给王世杰的回信中也说,自己坚辞不就的“理由无他,仍是要请政府为国家留一两个独立说话的人,在要紧关头究竟有点用处。我绝不是爱惜羽毛的人,前次做外交官,此次出席国大,都可证明。但我不愿意放弃我独来独往的自由。”

胡适还表示不愿在此时放弃北大,他说:“我愿意做五年或十年的北大校长,使学校有点成效,然后放手。此时放手,实无以对北大同仁,亦对不住自己总而言之,我请求蒋先生容许我留在此地为国家做点有用的事情。

1947年3月6日,胡适飞到上海,参加协和医学院董事会,并忙中偷闲,借阅了商务印书馆藏杨守敬、熊会贞的《水经注疏》。

3月13日,胡适又到达南京。当天晚上,蒋介石请胡适吃饭,胡适说明自己不想当官的理由,希望蒋介石不要逼他加入政府。

蒋介石最后说,国家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我决不会勉强你。胡适听了,很高兴,总算松了口气,出来之后对傅斯年说:“放学了!”

实际上蒋介石并未完全放弃,此事到此并未结束。当时北大的教授也不希望胡适离开北大从政,或者以北大校长兼任国府委员。

汤用彤、饶毓泰、郑天挺联名致电教育部部长朱家骅,认为“北大方始复员,适之先生万不能中途离校”。如果兼任国府委员,“不惟妨碍北大前途,又与大学组织法不合”。三位教授还强调了胡适留任北大校长对于稳定大局的作用:“今日大局不安,教育界往往为不安之主因,适之先生在北大,对整个教育界之安定力量异常重大。”

最后经朱家骅、王世杰、傅斯年等人说情,蒋介石才作罢。4月18日,蒋介石在给胡适的电报中说:“不克延致,殊为耿耿。若有两全之道,则必借重以慰群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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