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6章 胡适的《四十自述》(1 / 2)

加入书签

1930年,是胡适来到这个世界的第40个年头。按中国的传统算法,他当算是40岁的人了。这年6月,他开始为自己写自传——《四十自述》。

胡适从小喜欢记古人嘉言懿行的文字。儿时读朱熹的《小学》,那里面记载的几个可爱人物,如汲黯、陶渊明等,使他数十年而不忘,这使他从中悟出了传记文学有的价值。

青年时代,在中国公学读书的胡适,便开始创作传记文章,《竞业旬报》上曾发表过他最早写的《中国第一伟人杨斯盛传》和《中国爱国女杰王昭君传》。留美时写过《康南尔君传》。回国以后,更写了不少今人古人的传记和年谱。

胡适之所以重视传记文学,首要的应该是着眼传记文学感化教育功能。他常常慨叹中国传记文学太不发达,也是基于这种认识。他曾分析过我国教育培养人才方面的六种缺陷,其中的一项便是传记文学太贫乏了,虽偶有伟大的人物,而其人格风范皆不能成为多数人的读物。

他对比西洋教育的长处,也是六种,其中的一项便正是“传记文学特别发达”,而且多能写生传神,又纤细详尽,能够成为后人学习效法的榜样。

每个人的成长和生活经历都不会是孤立的,都会伴随着他的成长和生活的环境,写个人自传不可避免要写他所经历的社会环境,这也就把真实的历史留下。

因此,胡适下决心大力提倡传记文学,他多次劝过一些朋友(例如林长民、梁启超、蔡元培等等)做自传,但都没有见到效果。或许他写《四十自述》,也是为了率先垂范身体力行。

因为,在谈到他自己的《四十自述时,他说过:“我们赤裸裸的叙述我们少年时代的琐碎生活,为的是希望社会上做过一番事业的人也会赤裸裸的记载他们的生活,给史家做材料,给文学开生路。”

他原计划把四十年的生活划为三段(留学之前1891-1910,留学期间1910-1917,归国之后1917-1931),但总有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使得这个计划推迟,而最终因为出国而中断了传记的书写。《四十自述》仅用六篇文章记叙了第一段的生活,仅用了一篇“附录”附上了“文学革命的开始”。

传记的最重要条件是纪实传真,而我们中国的文人却最缺乏说老实话的习惯。对于政治有忌讳,对于时人有忌讳,对于死者本人也有忌讳。圣人作史,尚且有什么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谬例,何况普通的人们呢!故几千年的传记文章,不是失于谀颂,便是失于诋诬,同为忌讳,也就不能纪实传真。

鉴于此,胡适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传记文学“纪实传真”的原则与要求。他认为,真实性是传记文学最重要的条件,一定要说老实话,既不可谀颂,亦绝不应诋诬,而要能写出传主的“实在身份,实在神情,实在口吻”。

对于近代中国的一些重要历史人物,胡适认为都应该写传记,而且应该有写生传神的大手笔来记载他们的生平,用绣花针的细密工夫来搜求考证他们的事实,用大刀阔斧的远大识见来评判他们在历史上的地位。

在他看来,所谓“写生传神的手笔”,“细密的考证工夫”,“远大的识见”,这三项加上说老实话,不谀不诬,便可以概括古人所谓良史的“才、学、识、德”,是对传记文学作者的全面要求。缺了其中的任何一项,都不能算一个好的传记作者,也难以写出好的传记作品来。

胡适当然是对的,笔者在自己的另一篇文章说过,你可以颂扬秦始皇为千古一帝,也可以怒骂他为一介暴君,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把真实的历史留下,就不妨碍后人站在更高的历史高度,对其进行客观评价。

胡适原打算在“谨严的历史叙述”中,进行“小说式的文字”的尝试。“从这40年中挑出十来个比较有趣味的题目”,用小说式的文字来写。第一篇写他父母亲的婚事就是这样,显然有一些想象虚构的成分。当时曾得到徐志摩的热烈赞许,胡适自己也高兴,误以为这是“自传文学上的一条新路子”。后来,他还是抛弃了这种小说式的写法,算是回归了正道。

如他自己所说:“我究竟是一个受史学训练深于文学训练的人,写完了第一篇,写到了自己的幼年生活,就不知不觉的抛弃了小说的体裁,回到了谨严的历史叙述的老路上去了。”

三岁的胡适认得近一千个字,三岁的胡适失去了父亲,三岁的胡适进入学堂,开始了《九年的家乡教育》。在这一篇文字里,我们会看到有三种主要的力量参与了胡适的成长:一是儒学的人生信条与伦理传统,主要依据着其父亲所编的两本书与学堂中的儒家经典;二是“笑话书”(即小说,“包括弹词,传奇,以及笔记小说在内”),使他“得了不少白话散文的训练”与“把文字弄通顺了”;三是他母亲的影响——“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接人待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感谢我的慈母。”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