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0章 胡适和韦莲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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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在北大安顿好之后,即开始与母亲商量办理与江冬秀的婚事,胡适把婚礼的日子定在自己生日那一天,即农历十一月十七日,1917年的那天公历为12月30日。

江冬秀1890年(清光绪十六年庚寅)农历十一月初八日生,也是安徽人,家住绩溪县北的旌德县江村,与上庄相距约40里。也是名门女儿。父名世贤,早逝。母吕氏,名贤英,亦系出名门,是旌德庙首吕探花的后裔。吕朝瑞探花是冬秀的曾外祖父,吕佩芳翰林是她的外祖父。江冬秀和胡适家本就有亲戚关系。早在1904年,即胡适去上海进梅溪学堂的那年春天,便由胡母作主,订下了他们两人的终身大事。到1908年秋天,江家办了嫁妆,胡家备了新房,写信叫胡适回家成亲。胡适因家道中落,店业破产,自己学业未成,难于养家活口,故“力阻之”。

后来去美国留学,婚事一拖就拖了十几年。

他们这桩婚事,也曾经发生过一点波折。江冬秀虽系名门女儿,但因父亲早逝,旧家庭重男轻女,仅随胞兄在私塾读了一两年书。后多荒疏,识字无多,又从小缠足,完全是一位旧式乡村女子。她与自称“新人物”,且在学人中小有名气的胡适,在一些人看来,本就有差距。到胡适放洋留学,得了洋功名,村里更是纷纷传言,说胡适在外国娶了亲,生了孩子,要与江冬秀解除婚约。胡适的母亲起初并不相信,但传说多了,也难免疑心忧虑,便去请胡适幼时好友胡近仁代写家书,叫儿子勿违母命。

其实,说胡适在外国娶亲之事,也并非是完全的无中生有。

1914年6月,在美国纽约州康乃尔大学的胡适结识了艾迪丝?克利福德?韦莲司。在此后48年的岁月中,胡适因受韦莲司的影响而获益甚多,其生平事迹也因有了与韦莲司的交往而显得更加丰富多彩。

韦莲司是一位奇女子。是康奈尔大学一位地质学教授的女儿,曾一个人住在纽约,学习现代艺术。她留短发,穿着简单随意,是个典型的“波希米亚”先锋派艺术家,走在纽约街头,常招来行人批评的目光。她不但在外表上不拘传统,在精神上也特立独行。她冰雪聪明又兴趣广泛,即使在美国的“新女性”中也很突出。

两人结识时,韦莲司还是康奈尔大学的学生。为了造访韦莲司,胡适进了女生宿舍,这是他上大学四年来的头一遭。

胡适为自己进女生宿舍找的理由是,这样有助于他性格的发展。“十年之中,未尝与贤妇人交际……吾十年之进境,盖全偏于智识一方面,而与感情一方面几全行忘却,几成一冷血之世故中人……”他认为自己“但有机警之才,而无温和之气,更无论温柔儿女之情”,然后他决定“与有教育之女子交际,得其陶冶之益,减吾孤冷之性……”于是胡适在当天晚上第一次拜访了女生宿舍,自视为历史性的第一步。

胡适一开始还对自己说是在寻求两性间“纯粹而高尚的”友谊,可不久胡适就发觉他与韦莲司的感情日益亲密。他们的关系最终带给胡适的是人格上的深刻变化。

韦莲司后来搬到纽约,胡适去那里拜访过她几次。此后他也转学到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能够离韦莲司近一些,也应是因素之一。一旦在同一城市,两人就有了更多的时间在一起。

从韦莲司的寓所俯瞰哈德逊河,参观博物馆、画廊,在月光下的林子里漫步……可以设想一下,一个中国青年男子和一个“另类”的美国青年女子并肩走在纽约街头,一定令不少行人惊讶摇头。

两人有很多共同的话题:文学、艺术、东西方哲学、伦理,时局、战争与和平。

胡适非常享受他们之间的谈话,日记里充满着对韦莲司的赞美,如:“女士见地之高,诚非寻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余所见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者惟一人耳。”在另一处,胡适坦率地承认韦莲司对他的影响:“吾早就需要一位‘舵手’,他能指明方向,使吾沿着正确之航线前进。然而,迄今为止,除足下之外,还没有人能给予吾如此之帮助,而这正是吾之所极需的。”

1915年上半年胡适写了几首情诗,都是中文的,无疑是在抒发对韦莲司的爱意。

韦莲司在给胡适的信中也以她“高格调的方式”承认他们之间的关系包含着“性吸引”。

但是她认为“最高层次的人”生活的真正意义是“精神性的而不是物质性的”,因此她要胡适和她自己看重“性吸引”“本来的价值,自觉地抛开它的实用性”,要超越它而专注于“亲近的、激发思想交流的欲望”。

在一封信中韦莲司把他们的关系定义为“两个最高类型的人”之间“精神上的”交往,说这一关系不应以世俗标准来判断,而只能从“思想的范畴”来理解。

两人真心地相爱,是徜徉于自己创造的世界中的一对恋人,把艺术、文学和诗编织进自己的恋情之中。对胡适和韦莲司这两个“最高类型”的人来说,坠入情网肯定要触动“自我”(self)的最深层次。用胡适自己的话说,他给韦莲司的信里有他真实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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