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5章 发起成立中国民权保障同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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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政权的建立和巩固,蒋介石为首的南京国民党政权,开始越来越强力地加强对民众以及社会舆论和思想的管控,以巩固自己的权势。

早在1928年,蒋介石即主导成立“中央组织部党务调查科”,简称“中统”,这实际上是一个对内监控的秘密特务组织。1932年,又成立著名的“蓝衣社”,用以打击共.产.党及政治异己,监控民众。这些组织搞了很多恐吓、绑架以至于暗杀活动,其臭名在社会上昭著一时。

中统的前身是1928年由CC系分子所组成的国民党中央组织部党务调查科。1937年,党务调查处并入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第一处,由CC系分子徐恩曾任处长。

1938年3月,在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上,经蒋介石提议,以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第一处为基础,成立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调查统计局,中统由此正式形成。

中统以各级国民党党部为活动基地,在省市党部设调查统计室,在省以下党部设专人负责“调查统计”,在文化团体和大专院校、重点中学广泛建立了“党员调查网”,进行各种特务破坏活动。

中统局局长由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长兼任,而由副局长负实际责任。陈立夫、张厉生、朱家骅先后担任过局长,徐恩曾、叶秀峰、顾建中,邹学峻、季源溥等先后担任过副局长。

“蓝衣社”也称中华民族复兴社(复兴社),是“三民主义革命同志力行社”的外围组织。强调“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推行对领袖蒋介石的个人崇拜,加强蒋介石嫡系对军队军官的思想控制。是以黄埔系精英军人为核心所组成的,一个带有情报性质的军事性质团体。

由于复兴社干部模仿意大利黑衫军和纳粹德国褐衫军,均穿蓝衣黄裤,故称“蓝衣社”。

该社分总社、支社、分社和小组四级。总社设南京。

蒋介石任社长。下设干事会和监察委员会。

干事会为社员代表大会闭会后的执行机关,下设人事、组织、训练、宣传、特务、总务等处。特务处后来扩组成为著名的“军统”。

监察委员会下设书记、调查、审核等处。支社是省(市)一级领导机构。支社下设分社,分社由三个以上的小组组成。

1931年1月30日,南京国民政府颁布《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第一条规定“以危害民国为目的而有左列行为之一者处死刑。(一)扰乱治安者。(二)私通外国,图谋扰乱治安者。(三)勾结叛徒,图谋扰乱治安者。(四)煽惑军人不守纪律,放弃职务,或与叛徒勾结者”。第六条规定“以危害民国为目的而组织团体或集会,或宣传与三民主义不相容之主义者,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一法律几近将民众的言论、结社、集会、出版、信仰乃至人身权利剥夺殆尽。

据不完全统计,蒋介石上台后的短短五六年中,在中国由于国民党政权的恐怖统治而死难的人数多达100万以上。除了政治上的对手,蒋介石政权对于知识界的严防和残杀尤为酷烈,堪比秦始皇的“焚书坑儒”。

蒋介石集团的倒行逆施,遭到了有识之士的强烈反对。早在1929年初,学者胡适发起了“人权运动”,在《新月》杂志上发表《人权与约法》一文,随后又发表《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对于建国大纲的疑问》、《知难,行亦不易——孙中山先生的“行易知难”说述评》、《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这些文章一发表即遭到南京国民党当局文宣部门的严厉警告,著作很快遭查封。

蔡元培则给胡适写信表示支持,他说胡适的文章“振聋发聩,不胜佩服”。

在1933年2月的一次青年会演讲上,蔡元培说了下面的话:“至于说国难时期,不许人民要民权,只要人民尽义务,这更不对。试问:人民生命财产言论等自由都剥夺了,还望他们从何处尽他的义务去呢?譬如我们在此地房屋将倾,还是手同脚自由的人能起来挽救呢?还是手同脚都被绑了起来的能起来挽救呢?”

1932年12月13日凌晨5时,驻北平的国民党宪兵三团秘密逮捕了北大教授许德珩。14日,各报发表消息,当局秘密捕人的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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