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 美育(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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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蔡元培对中国教育所作的贡献,不能不谈及美育,而一旦谈到美育,就一定会和蔡元培的名字联系在一起。

在北大校长任上,蔡元培常说的一句话是:“文化进步的国民,既然实施科学教育,尤要普及美育。”

他说:“人的一生,不外乎意志的活动,而意志是盲目的,其所恃以为较近之观照者,是知识;所以供远照、旁照之用者,是感情……人人都有感情,而并非都有伟大而高尚的行为是由于感情动力的薄弱。要转弱为强,转薄为厚,有待于陶养。陶养的工具,为美的对象,陶养的作用,叫做美育。”

美育,又称美感教育。即通过培养人们认识美、体验美、感受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从而使我们具有美的理想、美的情操、美的品格和美的素养。

蔡元培是在中国提出美育的第一人(“美育”一词也是由他译自德文)。

在蔡元培看来,爱美是人类性能中固有的要求,“如其能够将这种爱美之心,因势利导之,小之可以怡性悦情,进德善身,大之可以治国平天下”。

美育的独特功能,不仅在受美育的当时,能得到美的享受,可以“怡性悦情”,而且可以获得审辨美丑的能力。

他在《美学观念》中,把科学、道德、审美作了区别:“科学在于探究,故论理学之判断,所以别真伪。道德在于执行,故伦理学之判断,所以别善恶。美感在于欣赏,故美学之判断,所以别美丑。”所以,美育还具有提高人的审美判断能力。

更进一层,美育还可以“陶养吾人之感情,使有高尚纯洁之习惯”,久而久之,就能培养“人人有一种美的精神,纯洁的人格”。在他看来,要通过美育来培养一种美的精神,纯洁的人格,才能达到治国平天下的根本目的。

1917年,蔡元培发表了《以美育代宗教》的演讲,针对当时一股要在中国掀起倡导宗教的思潮,提出中国不需要倡导宗教,可以而且应该以美育代宗教。他把美育和宗教作了优劣的比较:一、美育是自由的,而宗教是强制的;二、美育是进步的,而宗教保守的;三、美育是普及的,而宗教是有界的。所以,我国只能美育来代宗教,而绝不能以宗教来代教育。

早在德国留学,特别是就读莱比锡大学时,他就对美育情有独钟。

蔡元培在后来所写的《自写年谱》中说:“我于讲堂上既常听美学、艺术史、文学史的讲演,于环境上又常受音乐、美术的熏习,不知不觉的渐集中心力于美学方面。”

他在德国,不仅听美学课,而且知行并重,自己还学弹钢琴、拉小提琴,把学到的美学付诸自己的人生实践。

蔡元培从德国回南京,受命担任临时政府的首任教育总长。蔡元培先调绍兴同乡许寿裳到教育部,许寿裳又推荐了一起在日本留学的周树人(鲁迅),协助蔡元培在教育部推行美育。1912年,蔡元培公开发表了《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旗帜鲜明地把美育列入教育方针中。

由蔡元培主掌的教育部,先是设在南京,后又迁往北京,许寿裳和鲁迅也跟着到北京。鲁迅是蔡元培在教育部推行美育的得力助手。蔡元培对教育方针的意见,由鲁迅起草一个教育部文件,予以推行。

鲁迅在教育部的任职,先是做社会教育司的第二科科长,后升任为社会教育司的佥事,主管的就是文博图书和美术教育。

蔡元培所说的美术教育并不仅是视觉艺术的绘画、雕塑等,而是含括所有的艺术,包括文学在内。

受蔡元培的委托,鲁迅积极在北京实施艺术教育,向社会推行美育,甚至在暑假中还举办美术演讲会。鲁迅在暑期的美术演讲就先后举办了四次,1913年发表的《拟播布美术意见书》就是在这些演讲的基础之上作了发挥写成的。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对文学艺术(总称为美术)的作用和价值作了较为全面的阐释。

到北大不久,蔡元培将艺术与美育纳入北大教育系统,开设美学和美术史,亲讲美学。不止如此,他的更大目标是“欲谋全国艺术之普及”。

他在《我在北京大学的经历》中说到,在十年之间,“我讲了十余次,因足疾进医院而停止”。

而美学之课在北大一直延续。他请留法回来的张竞生来北大当专职教授,继续讲授美学课程。就在北大期间,蔡元培开始了《美学通论》的撰写,写出了《美学的对象》、《美学的趋向》等文。

在他之后制定的一整套教育改革方案中,艺术、艺术教育及美育占据了基础性位置。在他看来,“美育为近代教育之骨。美育之实施,直以艺术为教育,培养美的创造及鉴赏知识,而普及于社会。”

这里的美育的目标人群,并不局限于艺术专业人才,而是着眼于以艺术为业余爱好、兴趣或素养的所有普通人。

“渺小的个体找寻宇宙的本体,在被其接纳与之合一的过程中获得喜悦与安宁。这种超越性的体验,过去人们往往通过宗教而实现。”

正是蔡元培,第一次为国人指出了,有一条叫做“美”的道路,一样可以抵达。

为鼓励北大学生向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他发动师生开展课外活动,组织各类社团,学校为之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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