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1章 勤工俭学(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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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年春,日本向中国提出的“二十一条”披露于报端,留法学界闻悉群情激愤,汪精卫、李石曾、谭熙鸿等纷纷来到蔡元培的住处,共商对策。蔡元培依据大家议论的意见,草拟《华人御侮会会章》七条。

所拟条文倒是简明扼要,其主要内容为:

(一)、本会以凭籍己力(不倚赖政府,不倚赖军队)、济度同胞、排除外侮为宗旨。

(二)、本会会员应尽之普通责任:1、锻炼体魄;2、了解并自备适当之武器,如匕首、炸弹、手枪、毒物等;3、养成抑强扶弱之习惯;4、力持可杀不可辱之气节;5、见敌人侮我同胞者击之,事变如有株连,则挺身任之;6、不购敌人货物(书报及武器例外),7、不乘敌人船舶;8、不与敌人之银行交易,亦不用其钞票;9、不租屋给敌人;10、不售地产给敌人;11、不服役于敌人;12、华人有犯,竭力劝止之;13、有华人助敌而侮我同胞者,诛之。

(三)、本会会员得量力以尽之特别责任:1、入敌境而侦探之;2、入敌境而以相当之手段破坏敌侮我之阴谋及武器。

(四)、本会劝导同胞之种种设备:1、印刷品;2、公开或秘密的演讲会。

(五)、本会为会员尽责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如采运廉价货物,增设交通机关;收购地产,介绍职业;制备各种武器等。

此外还有与各国革命党联络之类。

在章程提出讨论时,蔡元培还是想有所动作的,他说:“日本竟下辣手,虽以我等之奄奄如陈死人者,亦大为之刺激,以为不可不采一种急进之方法,以为防御。”

汪精卫提出,此会本属秘密性质,不必用会名,也无须会章,“但言抵抗强权之办法亦可”,得到大家的同意。

对于是否应立即付诸行动,李石曾“仍持先筹万国革命之说,又颇谓日本之事,似尚有从容对付之余地,不可过于张皇云云”。

汪精卫则认为,“万国革命,缓不济急,目前只能持抵抗日本之惟一主义”,并打算先到南洋后根据局势发展再定或急或缓的应对办法。所谓“急”法,就是“归国效死”。所谓“缓”法,则是“筹款以设机关”。谭熙鸿提出,如果是设机关,最好是设立学校,“行精神教育”。

虽然,最终华人御侮会只停留在口头上,但在民族主义进一步觉醒的时代,这反映了蔡元培等中华民族先进分子较为清醒的、自主的爱国意识,自觉、自动的起来承担国民责任的可贵精神。他们的行动,是近代中华民族在捍卫民族生存、唤醒民族意识的长期奋斗过程中一个不能忽视的一环。

1915年6月,蔡元培、李石曾等人来到法国南部海滨的罗埃避暑,此后,蔡一家人便留居在了这个风景秀丽的小城。

这时,旅法华人的勤工俭学活动呈现出大发展的态势。一九一四年,李广安、张秀波、齐云卿等人,总结多年的实践,把“俭学”和“以工兼学”二者结合起来,“按实定名”,正式提出了“勤工俭学”的口号,并于一九一五年六月发起成立了留法勤工俭学会。该会的宗旨是“勤以工作,俭以求学,以进劳动者之智识”。

“勤工俭学”一词由此开始。

前面说过,早在1912年初,李石曾、吴稚晖、张继、吴玉章等人曾在北京发起组织“留法俭学会”,是帮助青年赴法留学为活动内容的社会团体。以“节俭费用,推广西学,学尚劳动朴素,养成勤洁之性质”为宗旨,鼓励人们“兴勤俭乐学之风”,“输世界文明于国内”,借以改革中国社会。时任教育总长的蔡元培,曾对这一活动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也提供了很大的方便。

李石曾实际上是在法国的勤工俭学活动最早实践者。一九〇九年,李石曾、齐竺山等人在巴黎创办了生产豆制食品的豆腐公司,从国内河北高阳县招来工人三十余人。考虑到这些华工,只念过小学和私塾,不懂法文,工艺知识也差,为了提高这些人的文化知识,进而提高劳动效率,李石曾便让他们白天做工,工余从事学习。

这样一来,华工们既赚得了经济收入,又提高了知识和工艺水平。后来法国地浃泊人造丝厂需要工人,由齐竺山以“劝工公司"名义,从国内招来工人四十八人,也搞白日做工,工余学习,二者皆行之有效,于是提出了“以工兼学”制度。

蔡元培,李石曾,吴稚晖等人对此非常赞赏。他们亲自参观了地浃泊人造丝厂,赞扬华工“以工兼学”的做法,并撰写文章,在国内外刊物上加以介绍。声称“以工兼学”能使华工开阔眼界,赚得收人,受到教育,学到技术等八大好处。

“以工兼学"制的提倡,为那些家境贫寒而又想外出求学的人,提供了条件。使旅法工学的华人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增加到了二百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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