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章 非常选举(1 / 2)

加入书签

广州军政.府虽然恢复了,实际上势力仅及广东一省。

这期间,孙中山的处境是很艰难的。在南北战争其间,列强驻中国的外交团曾和中国的南北政.府订有协定,将各省关税余款百分之十三交付军政.府。当孙此番再接收军政.府后,外交团提出军政.府权力只及广东一省,不能代表西南,停止这笔拨款。

军政.府外交部长伍廷芳曾屡次向驻粤领事团提出抗议,最后一次声称如果不履行协定,军政.府将接收海关以资报复。列强并不买帐,出动了大批炮舰驶白鹅潭示威。

看到北京方面有徐世昌这个总统,比广州政.府在国际上各方面都叫得响,孙中山认为南方也必须成立一个名正言顺的政.府。

前边提到过,很长时间了,孙中山就想有把广州的军政.府正式化,正式之途径就是选举总统,改变四不像的总裁制。

只是,这个计划一开始就遭到西南各省的反对。理由是西南各省已树自治旗帜,“护法”二字已经不足以号召,何况旧国会议员在广东的,仅二百余人,也距离选举总统的法定人数甚远。

广东的实力派人士陈炯明,内心是倾向联省自治的,只是不便公开提出反对意见。而陈炯明部下叶举、洪兆麟等人则反应强烈,公开反对选举总统,甚至以军队不稳相要挟。

将桂系赶出广东后,孙中山极力主张乘胜追击夺取广西,把桂系从西南清除。选举总统不成孙中山退而求其次,打算在主席总裁的名义上加一个“大元帅”头衔,由他自己带兵去打广西。对此,陈炯明同样不赞成,他的意见是应首先巩固广东省自治,再徐图团结西南,共抗直系。

孙中山曾和陈炯明恳切密谈,劝陈认清环境,眼光放远,以一个人作比喻,如果心肝五脏都已溃烂,则四肢怎会完好?一个国家如果糜烂,广东一隅岂能保全?至于保境则需依赖军队,养兵以保境则财困民疲,所谓息民岂不是空谈。息民做不到更遑论建设?不能建设,广东一省如何进步?不能进步则是固步自封。所以今天大家应该把眼光放远。从大处着想,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对于孙中山,陈炯明有他的看法,如他对唐继尧所说:“中山只是一个大炮”。有了这样的观念,孙纵有再多的金玉良言陈也很难听得进去。

孙中山对陈炯明不合作不听命的态度,非常忿怒,忍无可忍,打算削减其军权,或是免除其省长兼职,使其不能继续掌握财权(当时财权在财政厅,受省长管辖,财政总长则有职而无权)。或者解除其陆军总长兼职而以唐继尧继任,但汪兆铭等劝孙中山投鼠忌器,怕闹得下不了台反而撕破了脸。

孙中山在一九二一年元旦庆典上,在对军政.府同仁训话时,表示护法不能解决问题,希望国会在广东组织政.府,对国际间明白昭示,必需北伐以统一中国。因为北京政.府既不合法,又不孚民望。

孙的主张传出后,海外华侨、社会贤达、国民党支部都纷纷电请孙,从速组织选举总统。

这时,北京政.府在国际间强调南方已没有军政.府,全国已经统一,因此向四国银行团洽商大借款。

孙中山认为时机迫切,亟应把握时间,免得国际间真的进一步和北京政.府连成一气,北伐大业就更加困难。便于一九二一年四月四日,宴请在广州的国会议员,正式要求国会从速选举总统,如果国会不肯同意,他就一走了之。

前边也提到过,对于选举总统,唐继尧在云南时是不赞成的,到了广东后由反对派变成了赞成派。于是七位总裁中,现在已有四位总裁站在同一阵线上,孙的选举总统主张就很容易实现了。

四月七日在广州的国会非常会议参众两院联合举行会议,议员出席二百二十余人,由参议院议长林森主持,首先通过了高镇圭提出的改开非常会议的动议。在非常会议中,讨论周震麟所提的“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接着丁蹇动议续开二读会,照组织大纲原案七条通过。

四月十日,广州非常国会依大纲第二条选举大总统,除废票一张和投陈炯明的三票外,孙中山以二百一八票当选非常大总统。

同日非常国会通告全国,孙中山当选为非常大总统:“外交迫切,内乱迭起,北京政.府已自承认非法,取消其伪政.府资格,中华民国对内对外,皆不可不成立正式政.府,特于本日在广州开国会非常会议,议决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并依大纲第二条条文,大总统由国会非常会议选举之,以得过投票总数之半者为当选,于本日选出孙文为中华民国大总统,特此奉闻。”

民国十年五月五日,孙中山在广州就任非常大总统,宣布军政.府撤销。广州市民数十万人,举行盛大而热烈的庆祝会。

上午八时由国会议长林森持国会当选证书赴总统府向孙呈递,九时半在国会礼场举行授印典礼,由林森议长担任主席。

孙宣誓后,议长林森以大总统印绶付予孙,然后向孙致词:

“改辙易轨,为求治常经,达变通权,尤匡时急务。同人等鉴于军政.府之组织,权责不专,遇事瞻顾,至大乱未平,而国本先涣,乃谋彻底之改造制定中华民国组织大纲,选公为大总统,畀以戡乱建设之全权,期早统一民国,再造共和;妥协邦交,实成法治。谋社会幸福,靳永久和平。民国前途,胥公是赖。公其宣达民意,尊重民权,黾勉仔肩,以无负国民重托,斯则同人等所以代表民国而殷殷深致其属望者也。今者受职伊始,谨致中华民国大总统印绶,俾公发号施令,资为符信,公其勉旃!”

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即发表对内对外宣言。

对内宣言:“文受国会付托之重,膺中华民国大总统之选,兹当就职,谨布所怀,以告国人。……文既为致力创造民国之人,国会代表民意,复责文以戡乱图治,大义所在,其何敢辞。窃维破坏建设,其事非有后先,政制不良,则政治无术。集权专制,为自满清以来之秕政,今欲解决中央与地方永久之纠纷,惟有使各省人民完成自治,自定省宪,自选省长,中央分权于各省,各省分权于各县,庶几既分之民国,复以自治主义相结合,以归于统一,不必穷兵黩武,徒苦吾民。至于重要经济事业,则由中央积极担任,发展实业,保护平民。对于外交,由中央负责,根据民意,讲信修睦,维持国际平等地位,保障远东永久和平。”

对外宣言:“自一九一七年六月,非法解散国会,北京已无合法政.府存在,国会为全国各省各区惟一合法代表机关,因是组织政.府,举文为中华民国大总统。文为建设民国之人,不能坐视民国危急之秋,自惜其力,不加援手。今决意殚竭能力,忠诚奉职,俾我国民,咸获满意焉。……文之第一职务,在统一民国各省各区,置诸进步修明之政.府管理之下,尊重列强依条约及成例,正当取得之合法权利。全国最大之资源,悉予开发,抱开放门户主义,欢迎外国之资本及技术。”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