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1章 “自治”运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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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国初年,有一个历史事件是必须提及的,就是“自治”运动。

“自治”运动是南北战争和直皖战争后的一个新兴主张,首倡自治的是湖南省。

身处南北战争中兵家必争之地的湖南,受战火洗劫最为惨烈,因此而逐渐地产生一种“保境息民”的强烈愿望,试图置身于国内政争之外。

“自治”的性质和先前各省时常提出的“独立”或“自主”完全不同。

湖南首倡的自治,主要是提倡制定省宪法,不受外力干涉,反对中央集权,反对客军侵入湖南。

这个运动从诞生开始便对北洋时代产生重大影响,在以后的很多年中,中央集权和联省自治一直在争论不休之中。两种说法都有根据,也各有利弊,谁都很难说服谁。

自治运动的创始人之一的赵恒惕,后来在回忆当时倡议自治的经过时言道:“湖南主张联省自治,谭公组庵实首倡斯议,日后余等之积极推行,实以完成谭公未竟之意旨而已。缘护法战争,湘省首当其冲,受祸最烈。张敬尧之荼毒三湘,尤令省民身受其痛。故九年夏湘省光复,谭公即于七月十七日以湘军总司令名义发布筱电,宣告湖南省自治宗旨,冀超出南北政争之外,予省民休养生息之机会。当时上海北京各界名流多表同情。至于省治之初步展开,则在是年冬季翦除反侧,安定全省之后。

“首先成立省宪筹备会,分湘中、湘西、湘南三路,挽省议会议长彭兆璜、国会议员吴景鸿、钟才宏分任三路筹备委员。复敦聘名流专家王正廷,蒋方震、彭允彝、李剑农、汤漪等十一人为省宪起草委员。假岳麓书院开会草拟宪法,自民国十年三月中旬,迄四月中旬,前后凡一月,谢绝访客,悉心起草。以后复召集审查委员会,详细审订修正。审查会由大县推举代表二人,小县推举一人组成。惜因种种关系,宪草之审查迟迟不能完成,而援鄂战事又告发生。省宪之正式订定与联治运动之具体进展,乃在援鄂失败之后。然而联治之说已风行全国。国民苦于南北兵事有年,联治运动有时雨之望。名贤纷纷撰论阐扬,川、滇、浙诸省相继仿效,而鄂人且乞湘援手,助成其省治之实现也。”

或许,自治迎合了称霸一方的督军们诸侯割据,也迎合了各地民众反对外来干涉和祸害保境安民的希求,所谓上下齐心,自治运动可谓声势浩大。

民国九年冬天起,几乎各省都先后提出了争取自治的要求,各省的团体争取自治的通电和各省代表到北京请愿实施自治的新闻,占满了当时的各类报纸。

在北京,自治运动有两个大的组织,一是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甘肃、广东、四川、福建、湖北、广西、山西十二省和北京市代表组成的各省区自治联合会。一个是直隶、山东、河南、山西、四川、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安徽、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十四省代表组成的自治运动同志会。

在北京以外,天津成立了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热河五省一区自治运动的联合办事处。上海成立了旅沪各省区自治联合会。

自治是需要条件的,与民主政治的发育状况相关。现代国家,很多地方都实行自治制度,大多都运转的不错。在那时的中国,若想真正实行自治,先决条件是必须废除督军。如果督军制不能废除,即使本省人做了省长,这个省长也只是一个傀儡,不可能发生什么作用。即使督军是本省人,也不过是本省军人的专制。

自治运动在发展的过程中,很快触及到军人政权这一块,于是废除督军和主张民选省长成了自治运动的主要取向。

前边提到过,江苏省议会在李纯自杀后,决议废除督军。与此同时,江西省议会弹劾省长戚扬并通过民选省长案;安徽和湖北两省也有同样的呼声。

甘肃各团体和旅京同乡,在北京政.府任命蔡成勋为甘肃督军后,于民国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发起拒蔡、废督、和“甘人治甘”运动,吓得蔡成勋不敢到任。

在北方,直隶省议会建议各省省议会派代表到上海,于民国十年年一月十七日举行联省会议,讨论制定省自治法的问题。

这个时候的北京政.府,本就没什么作为和行为能力。一方面,对“自治”运动虽然不赞成,但无力反对。另一方面,不敢得罪握有兵权的各省督军,更不能随便调动他们。只好退而求其次,尽量派本省人为本省省长,以回应各省自治的诉求。

督军们有的想自兼省长,有的想用自己人为省长,便又常发生北京政.府任命的省长,因事先未征求各该省督军的同意而遭拒绝。例如,北京政.府任命的湖北省长夏寿康,因为受到督军王占元的反对,开始在汉口设立省长行署,很快就被驱逐下台。

风行全国的“自治”运动自然也波及到了广东,与别地不同的是,广东人“自治”运动的要求是把桂系赶走。

而另一方面,直皖战争中直系大胜后,一直以来和直系一唱一和的桂系,也拟借这机会混水摸鱼。具体计划是派兵入闽,想法是一石二鸟,表面上是伐闽,进军时顺道先灭粤军。

得知桂系计划,为了回应广东人粤人治粤的要求,陈炯明下决心率军回粤。

一九二零年八月十二日,陈炯明在漳州公园誓师,分左右中三路回粤。

以第二军全部任右翼,由永定、上杭、武平进攻大埔、松口、蕉岭、平远;由许崇智指挥,负责进攻韩江上游,占领梅易、兴宁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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