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主导权之争(1 / 2)

加入书签

湖北十一月十五日收到上海召开会议的电文后,立即予以驳回:“即认湖北为中央政.府,则代表会议应之政.府所在地召开”。

武昌毕竟是“起义首功,同盟牛耳”,在上海召开的各省都督府联合会以,随后做出决定:“认鄂军为中华民国中.央政.府,即以武昌都督府执行中.央政务,统筹全局,划一军令。其中央政.府组织,请贵军政.府制定。”

于是,湖北的谭人风等十四位革命党人,联名向上海发出电报,邀请在上海的各省代表,“诸君速来鄂组织一切”。

与此同时,湖北军政.府派出居正、陶风集等人赶至上海,争取各省代表转赴武昌参加会议。

居正(1876—1951年),原名之骏,字觉生,号梅川,别号梅川居士,湖北省广济县(今武穴市)人。

少年时代,聪颖好学,有文采,为时人称颂。一九零零年中秀才。一九零五年就读日本法政大学预备部,加入中国同盟会。一九零七年在东京参与组织共进会,并亲手制订章程。同年秋入日本大学本科习法律。

是民国时期“广济五杰”之一,著名民主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法学家。辛亥革命武昌起义先期的组织者之一,辛亥革命元勋。曾任南京临时政.府内政部次长,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院院长。

著有《辛亥亲历记》《为什么要重建中国法系》《辛亥礼记》等书。

陶风集(1880~1928),字遇刚,号常畴,南漳陶家湾人。幼聪颖,一九零一年就读于襄阳鹿门中学,因写诗抨击清廷签订《辛丑和约》,遭学校除名通缉。次年东渡日本留学。一九零五年加入同盟会。

次年回国,联络帮会反清,策划夺取南漳武镇商团枪支,事泄后再渡日本,进明治大学习政法。一九一一年归国、参加广州起义。失败后回湖北,参与武昌起义。后任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湖北军政.府顾问官和内务司司长。参与起草《中华民国鄂州约法》。曾于整修内务司衙门的大门时发现窖藏白银十八万两,全部拨给整修沔阳沙河堤工程。

一九一四年底,受黎元洪电邀,任职北京政.府。离京后任湖南长沙厘金局长。一九二零年转任陕西财政厅长。冯玉祥任陕西督军后委任其为高等顾问。

一九二七年,任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总司令部参议。同年秋任襄阳张家湾厘金局长。

一九二八年任老河口厘金局长。因征税得罪于该地太商号及商团,是年秋因病住院,商号买通医生将其毒杀。

遗著有《望山文集》十一卷。

经过一番协商,十一月二十四日,上海方面电告湖北军政.府,赴鄂代表即日启行,又通告各省,报告代表赴鄂组织临时政.府事宜。

二十五日,上海方面又议决,每省各留一名代表在沪,“联络声气”。

这样一来,在上海的各省代表一分为二,多数赴鄂,少数留沪。此次上海与湖北关于各省代表会议地点之争,有联络不通畅的客观原因,也暗含组织临时政.府主导权之争,只是最后,湖北以首义的“地利”占得了上风。

十一月底,十一个省共二十三名代表先后抵达武汉。这些代表是,江苏:雷奋、陈陶怡、马君武。浙江:汤尔和、陈时夏、黄群、陈毅。福建:潘祖彝。山东:谢洪焘、雷光宇。安徽:王竹怀、赵斌、许冠尧。湖南:谭人凤、邹代藩。广西:张其鍠。四川:周代本。直隶:谷钟秀。河南:黄可权。湖北:时象晋、胡瑛、王正廷、孙发绪。其中直隶、河南尚未易帜,其代表是由咨议局派出。

这时还没有停战协议,武昌城还在北洋军架在龟山上大炮的炮口之下。安全起见,会议地点选在了汉口英租界顺昌洋行。

会议于十二月三十日正式开会,推举年龄最大的白须老人谭人凤为议长。首先听取了湖北代表胡瑛报告了阳夏之战的经过,及袁世凯派人过来协商停战的情况。

会议议决,谭人凤以临时议长的名义,致函黎元洪都督,追认上海会议提出的承认湖北军政.府为临时中.央.政.府的议案,并请黎元洪以临时大总统的名义,主持执行中.央政务。

会议根据黄兴、黎元洪和湖北军政.府对袁世凯和北洋军的想法,十二月二日,还做出了“虚临时总统之席待袁世凯反正来归”的决议案。

这是个很有胸怀和远见之举,为封建专制向民主共和地和平过渡奠定了基础。

会议开到十二月七日。除通过上述议案外,还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于1911年12月3日公布,于1912年1月2日进行过修订。

以下为修订后的文本:

第一章临时大总统

第一条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各省都督府代表选举之,以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代表投票权,每省以一票为限。

第二条临时大总统有统治全国之权。

第三条临时大总统有统率海陆军之权。

第四条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之权。

第五条临时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兼任免文武官员,但制定官制、官规,及任命国务员及外交专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

第六条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设立临时中央审判所之权。

第七条临时副总统于大总统因故去职时升任之,但于大总统有故障不能视事时,得受大总统之委任,代行其职权。

第二章参议院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