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袁世凯发表《宣布帝制案始末》(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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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祺瑞雷厉风行,遂于五月十二日由国务院下令:

“溯自欧战发生,金融停滞,商业凋敝。近因国内多故,民生日蹙,言念及此,实切隐忧。查各国当金融紧迫之时,国家银行纸币,有暂行停止兑现及禁止提取银行现款之法,以资维持,俾现款可以保存,各业咸资周转。法良利溥,自宜仿照办理。应由财政、交通两部,转饬中国、交通两银行,自奉令之日起,所有该两行已发行之纸币,及应付款项,暂时一律不准兑现付现。一俟大局定后,即行颁布院令,定期兑付。

“所存之准备现款,应责成该两行一律封存。至各省地方应由各将军、都统、巡按使,凡有该两行分设机关,地方官务即酌派军警,监视该两行,不准私自违今兑现付现。并严行弹压禁止滋扰。如有官商军民人等,不收该两行纸币,或授受者自行低减折扣等情,应随时严行究办。依照《国币条例施行细则》第九条办理,一面与商会及该两行接洽,务期同心努力,一致进行。并饬该两行将所有已发行兑换券种类额数,克日详晰列表,呈报财政部,以防滥发。仰各切实遵行。此令!”

这个命令到上海后,上海中国银行经理宋汉章精明练达顾全大局,立即邀约股东开会商讨应付办法,决定五点:

(一)上海中国银行,由股东联合会举定监察员二人,到行监察,合行事务,悉归股东联合会主持。以后政.府不得提用款项,一切悉照普通银行营业办事。(二)本行所有财产负债,已移交外国律师代表股东管理一切,并随时有查帐之权。(三)上海分行钞票,将准备金备足,移交外国律师保管。随时兑现,不得停付,即中央有令他处停止兑现,惟上海仍照常办理。(四)所有存款,均到期立兑。(五)将来如商家有损失,悉归股东联合会负责向南北政.府交涉,归正式政.府承认。

由于上海中国银行的这一举措,使得上海商场稳定,毫无惊扰,各省中国银行多有效法。

做什么事情,单单就事论事而谈是非是不行的,重要的在于符合当地当时的实际情况,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

中、交两行停兑后,外人多归罪于梁士诒,认为是梁恐怕交通银行周转不灵,乃出此策。又有谣言传出袁世凯想外逃,欲将中、交两行现款偷运到国外。

总之,这确是下下策。因为这样一来,民心更散,袁世凯个人和他的政.府信用完全破产。

面对江河日下的政局,袁世凯知道帝制是不能再想了,他觉得自己要维持总统的地位,必须和帝制切割。

经过一番筹划后,于五月二十九日,袁世凯发表《宣布帝制案始末》。

这是一篇“大”文章,把变更国体责任诿诸各省,把自己说成是一个维持共和的人物,是一个容易受骗的老实人。最后袁且威胁说要把各省区军民长官要求改变国体和先后推戴、请早登大位的文电公布,想以此把这些人牢牢绑架在自己的战车上。

这是袁世凯死前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文告,全文如下:

“大总统告令:据海军总长刘冠雄巡洋回京面称,帝制议案撤销后,群言淆乱,谣诼繁兴,好事者借端煽惑,庞杂支离,请将关于帝制议案始末,明白宣布,以释群疑等语。本大总统前于本年三月二十一日特发明令,将上年十二月十一日承认帝位之案,即行撤销,并以菲躬薄德诚不足以感人,明不足以烛物,引咎自责,不欲多言。乃近来反对之徒,往往造言离奇,全昧事实,在污蔑一人名誉颠倒是非之害小,而鼓动全国风潮,妨害安宁之害大,不得不将事实始末,明白叙述,宣布全国,以息谣煽,而维治安:

“查上年各省区公民及满、蒙、回、蒙公民王公等,先后赶参政院代行立法院请愿改革国体,以本大总统之权限,虽不当向国民及立法院有所主张表示,然于维持共和国体,实是当尽之职分;是以特派政事堂右丞杨士琦代莅立法院宣言,以为改革国体,不合事宜,至国民请愿,不外巩固国基,振兴国势,民国宪法,正在起草,衡量国情,详晰讨论,当有适用之良规,是本大总统于国民之请愿,实欲纳诸宪法范围以内。

“制定宪法程序,既根于民国《约法》,则国体自在维持之中。旋经立法院据各省区公民及满、蒙、回、藏公民王公等请愿书,建议政.府,或提前召集国民会议,或另筹征求民意妥善办法,以为根本解决。

“本大总统咨复,以决定宪法为国民会议职权,俟复选告竣,召集开会,以征正确民意;盖犹是以民国宪法为范围之本意也。立法院复据全国请愿联合会、全国公民代表团等再行请愿,开会议决,按《约法》第一章第八条中华民国主权本之国民全体,定以国民代表大会决定国体,并议定《组织法》,咨请公布施行。

查立法院原咨称本大总统咨复,办法已定,不敢轻易变更,特以尊重民意,重付院议,佥谓民心之向背,为国体取舍之根本,该院议决投票,标明赞成或反对,各代表本有自由之权,是立法院为尊重民意而建立此项法案,本大总统自当如议公布。其时满、蒙各王公及各省区文武官吏等,仍请速定君主立宪,情词挚切,迫不及待。

“本大总统又以改革国体,事端重大,轻率更张,殊非事宜,但《约法》所载,中华民国主权本之国民全体,解决国体,自应听之国民,惟令以督饬所属,维持秩序,静候国民之最后解决;是本大总统不肯轻听急迫之请求,而兢兢以正确民意为从违,尊重国民主权之心,固可大白于天下。且迭有明令电谕,严诫各省区国民代表大会选举监督等遵照法案,慎重将事,勿得急遽潦草,致生流弊,并特派大理院院长董康、肃政史蔡宝善、夏寅官、傅增湘、麦秩严稽查国民代表选举不合法者,更正取消。本大总统尊重民意,务求正确,杜渐防微,尤无所不至。

“迨国民代表大会报送决定团体票数,全体主张君主立宪,又由各国民代表全体推戴本大总统以帝位,并委托立法院为总代表,吁请正位前来;本大总统以《约法》内民国主权本于国民全体,既经国民代表大会全体表决,在国体自无讨论之余地,惟于推戴一举,自问功业本无足述,道德不能无惭。

“又以民国初建,本大总统曾向参议院宣誓竭力发扬共和,今若帝制自为,则是背弃誓词,于信义无可自解,特将推戴书送还,并令熟筹审虑,另行推戴,以固国基;而在本大总统则仍以原有之名义及现行之各职,维持全国之现状,此不愿以帝位自居之心,昭然可见。国民代表大会总代表等不谅鄙诚,迫谓无功薄德,为谦抑之过言,又谓当日誓词,根于元首地位,而元首之地位,根于民国之国体,国体实定于国民之意向,元首当视乎民意为从违,民意共和,则誓词随国体为有效,民意君宪,则誓词亦随国体而变迁,迫切吁请,使本大总统无可诿避,只得以创造宏基,事体繁重,不可急遽进行,致涉疏率,饬令各部院详细筹备,筹备完竣,再请施行。

“本大总统所以借词筹备,不即正位者;盖始终于辞让初衷,未尝稍变也。本大总统以诚待物,凡各官吏之推戴,容有不出于本衷,各党派之主张,容不免于偏执,及各监督之办理选举,各代表之投票解决,容有未臻妥善完备之处,然在当时惟见情词敦挚,众口同词,本大总统既不敢预存逆臆之心,实亦无从洞察其用意。即今之反对帝制者,当日亦多在赞成之列,尤非本大总统之所能料及,此则不明不智,无可讳饰者也。

“滇、黔兵起,本大总统内疚不遑,虽参政院议决用兵而国军但守川、湘,未尝穷兵以逞,且悯念人民,寝馈难安,何堪以救国救民之初心,竟资争利夺权之借口?而吁请正位,文电纷驰,特降令不许呈递,并令提前召集立法院,冀早日开会,征求意见,以期转圜。继念万方有罪,在予一人,苦我生灵,劳我将士,群情惶惑,商业凋零,抚衷内省,良用矍然;是以明令宣示将承认帝制之案,即行取消,筹备事宜,立即停止。事实本末,略具于斯,原案具存,可以复按。除将各省区军民长官迭请改变国体暨先后推戴并请早登大位各文电另行刊布外,特此宣布,咸共闻知!此令。”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个人犯了错如果能认错,威信不但不会降低而只能提高。而文过饰非只能使人更加厌恶,袁世凯的这一把戏拙劣卑鄙,除了让世人更加看清他的无耻嘴脸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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