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翎安京城第一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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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不错啊,竟然可以和本太子杀个平手。”陈尔雅看着难分胜负的棋局,不由得赞叹道,“承让,太子殿下过奖了,在家中常与家父博弈争高下,所以,我感觉能赢你是运气吧。”林子见他自称本太子,便也“毫不客气“的叫了他一声太子殿下。

“家父曾说,作为一个常年驰骋沙场的人,必须要有谋略,如果没有谋略,那和莽夫有什么区别?”林子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所以,下棋可以看出一个人的谋略,擅棋者,深谋远虑。”

“师父言之有理,怪不得当初老是让我看兵书。”陈尔雅又想起了那段寒窗苦读的时光,那时候,他只有十岁,每天对着一堆枯燥无味的兵书,独自在墨染殿掌一盏孤灯,把对母亲的思念深深埋藏起来,仔细研究书简上的每一个字,生怕漏掉什么。就是在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情况下,他如今对兵法韬略也有所了解。

有时候,他有点恨林华,如果不是他,他还是那个开开心心,自由自在的陈尔雅,每日在偌大的皇宫中四处游荡;如果不是他,他就不用天天读着一堆兵书读到深夜,想见一见自己的母亲都没有空闲。但是如今,他心里是感激林华的,如果没有他,现在成为皇太子的人估计就是其他皇兄弟了吧,母亲的后位也会被别的女人夺走吧?

陈尔雅端起金樽,一轮明月倒映在杯中,他抬头望了望天上的明月,忽然想起了一句古人写与友人的诗,不禁轻轻吟了出来:“唯愿当歌对酒时,月光长照金樽里。”

陈尔雅仰头饮尽杯中之物,眼神真挚的对林子说:“林子,我也多么希望我们俩的情义就像这照在杯中的月华一般,永不磨灭,常驻于此。”林子听罢,若有所思,“尔雅,我觉得你真的不适合做一个皇子,甚至是太子。”如果是别人,怎么敢和陈尔雅这样说话,林子这样说,陈尔雅自然是不会生气的,他倒是很好奇在林子眼中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

“那你说说,我适合做什么样的人?”陈尔雅伸手拍掉了身上的落英,等着林子回答“你看,咱俩本来就是闲来无事,坐在樱花树下下一盘棋,你却触景生情,忽然吟出李太白的诗,我们的情义本就从未变过,你又何出此言?我觉得你心中如此多感想,做一个才子未尝不好,以你的才华若是再多历练历练,肯定比你大皇兄还厉害。”

“我又何尝不想啊,可是生在皇室,我觉得这些愿望注定无法实现。”陈尔雅轻轻叹了口气,“时候不早了,林子,快回去休息吧,明日还要去翎安城。”陈尔雅起身,衣袍上的花瓣随着他的动作滑落到地面上,林子抬头望了一眼天穹上的满月,也知时候不早了。

一抹晨曦穿透了云层,朝霞瞬间笼罩在整个文苍国之上,好像为大地披上了红妆。草尖上的一滴露珠映出五彩光辉,绚丽缤纷,但是它停留的时间短暂的只有一瞬。

清晨,陈尔雅起了个大早,这是他有史以来起的最早的一次。平时太子傅来给他上课他还拖拖拉拉的,因为今天是他第一次去翎安城,也是第一次去完成陈煊交给他的任务,所以,他的心里异常兴奋,恨不得太阳快点升起,他好和林子一同动身前去自己期待已久的京城。

陈尔雅今天穿了件玉白绸缎长袍,精致的金丝滚边绣制在领口和袖口,米色对襟长衫清新温雅,腰带上挂着陈煊在他出生时御赐的平安佩;手执一把绘着梅花图案的折扇,三千青丝半束在脑后,墨色发带随风摇曳,黑色的长发像瀑布一样倾泻而下,覆盖在背上,俨然一个出生书香门第的翩翩公子。

“林子,该出发了。”陈尔雅手执折扇,迫不及待的来到偏殿找林子,林子正在把一个布包往身上系,里边装的可能是他的武器和盘缠,他光顾着想翎安城多么好玩,忘记了这些必备品。

“好了,看把你高兴的。”林子冲陈尔雅粲然一笑,少年俊朗的脸庞渐渐变得成熟,“不过,你怎么又穿白色的衣袍,记得我每次见你,你都喜欢穿这种颜色的衣袍,虽是去民间微服私访,但好歹要穿成富人的样子吧,当今最尊贵的颜色要数紫色和玄色,将相王侯都可穿,黄色才是皇室之人所用,你只要不穿黄色的衣袍就可以了。”

林子这一通啰嗦让陈尔雅有些不耐烦,其实他就是喜欢这种颜色而已,因为他的心里有一个才子梦,所以喜欢如此干净温润的颜色:“林子,你有所不知,我之所以喜欢白色,是因为白色清正廉明,文雅大方,潇洒狂傲,故而我才深爱此色,不像其他皇子一样,喜欢花花绿绿的衣袍。”听陈尔雅如此解释,林子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两人走出东宫,迎着清晨初升的太阳,走入朝霞之中,来到了京城——翎安。

翎安城的街上车水马龙,好不热闹。周围摆摊子的商贩的吆喝声经久不息,行人来往穿梭,一派繁荣和谐的景象,陈尔雅与林子就穿插在这些平民百姓,达官贵人之中,没有人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也没有人知道他们此时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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