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我劝你放弃,你还年轻(2 / 2)

加入书签

因此,蓝玉他也想发脾气啊,可是他不敢啊!

你换个人试试,头不给你打烂?

但这个人是方世玉啊!

他能咋办?

来武的,自己干不过啊!

来文的,自己还是干不过啊!

没办法,只能虚心请教了!

“我......“

反倒是让方世玉有些左右为难了。

按照史书的记载,蓝玉这个人简直就是个极端!

军事上,可以说蓝玉是个不世出的天才将领!

但政治上,这货就是个二百五,弱智一样的存在!

让他砍人,那是如臂使指,来去自如,纵横沙场,无往不利的大杀器!

让他应付官场那一套,那简直就是对牛弹琴,一窍不通。

不说别的,就说这次的辽东战事。

蓝玉虽然作为副将,但这次战事中的表现,堪称完美!

作为这场战事的先锋,现世亲率骑兵,一路奔袭,在庆州,率先击溃了鞑子的大军!

可以说,冯胜劝降纳哈出的所有条件,基本都是蓝玉一手创造出来的。

因此,这场战事,明军基本上没付出什么代价,就招降了北元二十万的大军!

这种战绩,放在历史上,那也是凤毛麟角的存在了!

足以让主帅留名青史,大吹特吹的存在了!

按理说,蓝玉的功劳是最大的,班师回朝之后,这封赏肯定是少不了的。

但蓝玉这货非要作妖,让这场胜仗,差点就前功尽弃了。

北元太师纳哈出,率兵二十万,归降大明!

对于大明来说,既不用喊打喊杀,平白消耗自己的战力,还能作为最佳的反叛素材,大肆宣传!

简直就是一箭三雕的事情。

因此,大军将领高层,那是齐齐出动,给纳哈出来了一个,极为有份量的接风洗尘的宴会。

宴席上,作为降将,纳哈出那是频频敬酒。

蓝玉作为二把手,自然也是少不了的。,

可到了纳哈出给这货敬酒的时候,这货竟然盯着纳哈出的衣服,发现纳哈出的衣服破了个洞!

蓝玉当时就炸毛了!

啥情况?

老子大明天朝,连你一个手下败将的衣服都出不起了?

这特么的不是打老子的脸吗?

打老子的脸那不就是打大明的脸吗?

于是蓝玉二话不说,直接把自己的衣服脱了下来,非要纳哈出穿自己的衣服。

要说这游牧民族,那也是真的拧巴!

这番举动,在大明将领的眼中,倒是无可厚非,还能尽显和善,可在纳哈出眼中,这特么的不是在羞辱老子吗?

原来,这游牧民族中,有这么一出典故!

他们有一个牵羊礼,专门用来羞辱那些俘虏的。

重点就是,要让俘虏把衣服脱光,然后披上羊皮,扮作羊,以此来羞辱俘虏。

虽然蓝玉压根就没这个意思,甚至蓝玉极有可能,压根就不知道这群游牧民族还有这种习俗!

但蓝玉非要自己脱了自己的衣服,穿上他的衣服,这在纳哈出看来,那不就是你们汉人的牵羊礼吗?

那不就是在羞辱老子吗?

俺纳哈出不管怎么说,那也是太师级别,手握二十万兵马的存在!

就算是俺归降了,那也是士可杀不可辱啊!

因此看见蓝玉这货非要自己换上他的衣服,纳哈出是宁死不从,态度极为坚决!

这下,可就换做蓝玉不爽了!

欸?

老子这暴脾气!

你特么的一个手下败将!

老子好心好意看你衣服破了,把老子的好衣服送给你!

你特么的竟然给脸不要脸?

你特么的不要老子的衣服,老子这面子往哪搁?

老子还就跟你杠上了!

纳哈出,老子明摆着告诉你,今儿个,这衣服你是穿也要穿,不穿也要穿!

这两货,那都是砍人专业户!

所以动作幅度极为夸张,一来二去的,火气慢慢的也都上来了!

纳哈出一看,你特么的是非要羞辱老子是吧!

那老子还给你敬个鸡毛酒!

随后,纳哈出直接把原本准备敬给蓝玉的酒,全都倒在了地上!

这下,蓝玉还没来及的发火!

另外一个二百五常茂就先怒了!

作为大明外挂常遇春的嫡长子,咱们的郑国公常茂,虽然没有把他爹的本事全都继承下来,但他爹的脾气他倒是一点不差的继承下来了。

这特么的蓝玉是谁?

那是俺老舅啊!

你一个手下败将,竟然敢让俺老舅当众难看!

常茂顿时不愿意了!

特么的!

砍他丫的!

于是常茂直接提起了大刀!

这下,宴席瞬间爆炸了!

原本喜上眉梢,以为不用再砍来砍去的二十万鞑子大军,瞬间有一种恍恍惚惚的感觉。

俺们这是进了鸿门宴吗?

这些明军到底是招降还是诈骗啊?

把俺们骗到这里来,集中砍了吗?

于是,里面还没砍起来!

外面那些鞑子大军跟监视的明军,倒是先砍起来了!

原本一场堪称完美的招降宴席,瞬间就变成了一场数十万人参与的终极大乱斗!

事后,洪武大帝顿时勃然大怒!

大二百五蓝玉到手的国公,也就不翼而飞了!

小二百五常茂,直接被洪武大帝刺配西南,终身不得重用!

这还是看在冯胜的面子上,若不是老岳父冯胜求情,再加上常茂有个好爹,小二百五常茂估计下场更惨!

换做别人,估计洪武大帝直接给你来个挫骨扬灰套餐了!

这蓝玉跟常茂,都不是老大,已经能捅出这么大的篓子了!

要是让这大小二百五,一个当老大,一个当老二,你说那篓子得捅多大?

天不都得给你们俩捅出个窟窿来?

这些事情,还没发生,因此方世玉也没法直接说出来。

看到方世玉脸色不太对劲,蓝玉突然灵机一动。

赶紧把常茂原先准备送给他得礼物,提溜了出来,送给了方世玉。

“方公子,这是俺得一点心意,你别嫌弃!”

“俺也不知道合不合你心意,但你本事那么多,你就帮俺出出主意吧!”

啧啧啧啧!

本公子今儿个这是咋回事?

这群人轮流来行贿?

方世玉淡淡得看了一眼蓝玉提溜出来得礼物!

下一秒!

方世玉不淡定了!

这特么得一个小小得操将水师得小军官!

都已经这么有钱了吗?

那我还费那劲,搞个鸡毛得蒸馏酒啊!

直接让老祝头把我也弄到水师里面去得了!

要说这洪武大帝,那确实很重感情。

常遇春死的太早了,因此对常遇春得后人,那是照顾有加!

就连常茂几兄弟的名字,那都是朱元璋亲自取的。

这到了逢年过节的时候,朝廷的封赏,比其他人的,更是只多不少!

这小二百五常茂,这次为了跟着老舅砍鞑子,建功立业,在礼物上可是费了不少心思的。

只是没想到,老舅看都没看,直接借花献佛,拎到这里来了。

因此,不贵重才是奇了怪了。

“行吧,看在咱两交情匪浅的份上,我就帮你分析分析。”

方世玉重新坐了下来。

吃人嘴软,拿人手软!

谁让咱穷呢?

就这些礼物,那都够跑路后,招募数万民工的数了。

不是我贪财,实在是这财有点多啊!

“这永昌侯蓝玉,师从开平郡王常遇春,因此作战风格深受开平郡王的影响。”

“大开大合,长驱直入,勇往无前!”

“我大明将领之中,这种作战风格,可谓是特立独行的存在!”

方世玉一边喝了口茶,一边说到。

游牧民族,自古以来,最擅长的就是骑射之术!

因此,早先汉人跟游牧民族的交战,向来只有挨打的份!

靠近北方的汉人,还能组建一个小规模的骑兵团体,防守反击一下。

但是土生土长的南方汉人,基本只能被动挨打。

南方汉人不善骑射,又以水军及步兵见长。

但到了明初,从南方开始发家的明朝,竟然先后出现了两个个例!

那就是极为擅长骑兵作战的常遇春以及蓝玉!

可以说,常遇春跟蓝玉,那就是硬碰硬打出来的战神称号。

你不是骑射很吊吗?

那我就用骑射碾压你!

这两个猛人,堪称奇迹一般的存在!

这个在大明,可谓是人尽皆知。

因此蓝玉也好,朱棣也罢,甚至连小二百五常茂,都听的不明所以!

方世玉为啥要说这个?

这不是人人都知道的事情吗?

“但有一点,永昌侯作为前锋,那是战无不胜,无往不利!”

“但永昌侯的脾气,也只能当个前锋!”

“若是让他做一军之主帅,却是无法胜任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