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我要跟他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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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记得。”

季笙把瘫软的丁狗丢下,脚踩着他胸口,很好,气还挺足的呢。

异血人果然一直在进化,这么摔脑袋也摔不死。

她扬眉看向站在不远处的慕以南,他正捂着受过枪伤的肩膀。血从他指缝浸出,下颚也有血迹。看来伤着了。

到底是普通人啊,速度力量可以抗衡一时,耐力体力跟异血人还是有差距的,战斗时间线拉长。对异血人反而有利。

作为普通人,他已经很厉害了。

她拿脚踢正在痛苦哼哼的丁狗:“你怎么想的,他那么漂亮一张脸,你给人家划花了,你也下得去手,你难道没有爱美之心吗?”

慕以南摇摇头,一时不知道要说什么,只是盯着林臣手中那把银枪,他从未见过,但直觉是专门用来对付异血人的,他微微凝着眉,脚下蓄力。

“季笙!”

林臣又喊一声。带着愤懑不平之气,季笙那么不假思索地说出“不记得”,他就知道她还记得他,但她在故意忽略他。

小时候她就是这样,她习惯忽略别人,不让任何人靠近。

“别逼我开枪。跟我回长春斋见二爷。”他说。

刚在车里和季笙缠斗,他没落点好,脸上几处伤口,嘴角还衔着血迹,眼镜早被打掉,头发衣服被扯乱了。看着狼狈至极。

季笙又移脚踩上丁狗胸口,一手叉腰,一手撩撩被风吹乱的头发,手指缠卷发丝。转着眼珠子作思索样:“哦,我想起来了。季臣,你怎么把自己弄成异血人了?又怎么成齐二爷的狗了呢?”

林臣嘴角狠狠抽了下,眼神淌出些恨意:“不要叫我季臣,我早已不姓季,我跟季家的仇不共戴天。你不也一样吗?”

季笙轻笑一声,嘴角勾着笑。眼神却转狠:“我怎么会跟你一样,我还姓季呢。还没好好感谢季家养我的那几年,别他妈跟我扯一样。你跟他们比,也好不到哪去。”

“阿笙……”林臣面露痛苦,握枪的手微微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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