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吃吃吃,买买买(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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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怪鸟的嗤之以鼻,少年懒得解释,他径直来到酥糕世家,买了三斤桃花酥、杏仁糕、榆钱饼,一边吃着美味糕点,一边与店掌柜攀谈。

店掌柜是个三十多岁的柳姓妇人,熟悉这个声名在外的污泥巷少年,尤其看到少年每次经过这里都偷偷咽口水的样子,就有些感慨,这个孩子否极泰来,好人终于有了好报。

少年一番攀谈,一阵诚恳交流,最终三万两银子拿下了这家老字号铺子,条件是所有权归少年,经营权归妇人掌柜,经营收入七成归妇人掌柜,允许他和司马红秀每次不用付钱吃糕点。

“送财童子,接下来带鸟爷去哪?”三眼怪儿嘲讽道。

“杂货铺子!”

“刘娘酒铺!”

“龙门客栈!”

“真知书屋!”

少年报了几个目标,这令怪鸟都有些动容,“你真要在吃亏的康庄大道上越行越远?”

“吃亏是福!”少年悠悠说道,“小亏不吃,就吃大亏!”

“可你吃大亏啊!”三眼怪儿怒其不争道。

“我又不是为了赚钱!”少年淡淡说道,“不以赚钱为目的,就谈不上吃亏和赚便宜。”

“何况,我又不会吃大亏,小亏都算不上,不过是给县太爷添点乱、让他难受而已。”

“这就是你不把十万两都下注的原因?”怪鸟试探性问道。

“当然了,十万两白银都投注下去,博弈博就得直接破产,他们就不开了,还怎么让他们纠结、难受、煎熬、赔钱!”少年笑道。

“小子,你心很黑啊!”怪鸟盯着少年一顿猛瞧。

“瞎说,我一颗红心,纯洁无瑕!”少年不以为然,直接反驳。

“再说,别人想要我性命,我只是让他们难受而已。”少年悠悠说道,“做坏事总要付出代价。”

龙渊城老商业街之上,陈乐年一路得吃吃吃,买买买。

吃吃吃,就是碰到卖吃的商铺,他就坐下来吃一顿,品尝一番,仿佛他的小肚子总也填不满似的。

买买买,就是吐血价、割肉价的买买买,以十倍价格、五十倍价格、甚至一百倍价格买,来者不拒,只要你肯卖,他就买下,只要所有权,经营权、居住权给原主人,收入分成从五五分到不要分成都有,直接花掉了二十二万两银票。

三眼怪儿蹲在少年肩头,不断沉思,突然有点明悟少年的疯狂举动了,少年原来不知道主人的厉害和主人要求它保住少年性命的事,他是在自己努力活命!

“散尽千金也是一种修行啊!”怪鸟感慨万千。

“那是魄力,懂不懂?”少年心情大好,一脸傲娇。

花钱如流水,一竹筐的银票全部花出去了,少年换回来一竹筐的契约书,这让远远监视少年一举一动的两个陌生面孔的勋吏气得直骂败家子,让试图打劫少年的人气得火冒三丈、顿足捶胸。

那么多的真金白银,就变成了一堆堆废纸。

天底下怎么有这么傻的傻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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