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杀人的傻大个(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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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何事?说出来是了。”熊天明说。

傻大个又作了一个揖,说:“我想请熊律师帮我辩护。”

“帮你辩护?”熊天明心里一动,不过转念一想,人家到律师事务所来,还能干什么?不是辩护就是代理。

“你做了什么事,需要我为你辩护?”熊天明问。

傻大个笑吟吟地看向他,躬身道:“我杀了人,想请熊律师为我辩护,搭救小人则个。”

“你也杀了人?”熊天明赶忙向他双手看去,手里什么都没有,再向他身上看去,没发现有任何的血迹,他穿着一件白色的袍子,如果有血迹的话,会很明显。

“你杀了什么人?”熊天明沉住心问。

“一个男人。”傻大个笑说。

“男人?为什么杀他?”熊天明问。

傻大个笑说:“他实施家庭暴力,虐待他妻子,我一时见过不愤,三拳两脚,打了他一顿,谁知回家后没几天,他就一命呜呼了,现在县衙说是我杀了他,特过来请熊律师帮我出出主意。”

“家庭暴力?宋代人也知道家庭暴力这四个字?”熊天明心里疑怀着,随即仰头看了看傻大个说:“如果照你这么讲,你这是故意伤害致死,不是故意杀人,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是有区别的,而且你看到他人被打,你上前见义勇为,是难得的善行,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什么是正当防卫?”傻大个问。

熊天明道:“正当防卫就是别人欺负你,你还击,把他给打了,你不负法律责任。”

“那如果我欺负人,把人打了,那人还手,我又把他给打了,这是不是正当防卫?”傻大个皱皱眉头问。

“要是这样,你就不是正当防卫,你这是防卫挑拨,也就是说,你先挑拨人家,把人家惹恼了,别人过来打你,你反过来把人家给打伤了,打死了,你这是绝对不是正当防卫,要负法律责任的,你到底是哪一种情况?”熊天明说。

傻大个笑说:“我只是问问,是他打老婆,让我看见了,我去给劝架,他来打我,我才把他给打了。”

“那你可以算的是正当防卫,而且还是见义勇为,你不但不用负法律责任,还要受到表彰呢,这个案子我可以接,帮你辩护。”熊天明觉得他比武大郎好多了,帮他辩护,理所当然。

傻大个闻言,高兴地笑了笑说:“只要熊律师能帮我打赢这个官司,这些钱就是熊律师您的了。”

说着一转身,熊天明朝前看去,只见旁边有一个下人,推着一辆独轮车,车上放着两个大筐,筐里面放着满满的两筐银光闪闪的东西。

“熊律师,这是一千两银子,你暂且收下,待事成之后,我再奉送一千两银子。”傻大个拱拱手对熊天明说。

一千两银子?

兑换成人民币估计就是二三十万了。

熊天明心里一喜,觉得这是一个便宜事儿,等到打赢官司,还能得到一千两银子,这事好啊。

想到这儿,他问了一句:“请问您贵姓?如何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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