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明天法庭见(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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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律师,我们都是律师,且不说你一个大律师吃霸王餐是不是有些丢份,就仅仅从法律上讲,你也要支付这笔费用,你们三人一起过来,属于一种共同的消费行为,对于商家来说,你们是一个整体,而不是说我们只服务于订餐的那位买单的那位,如果你们三人中有一人在我们餐厅里出现了意外伤害,如果那位是你,我们是不是就不要承担责任了?如果你们在吃饭之后,发生了食物中毒行为,我们是不是只负责买单的那位的医疗费,其他人就不管了?同样道理,现在你们三人当中,有两人走了,留下您自己,而您在这里辩解,他们两人的消费行为与您无关,这公平吗?合理吗?”

餐厅的法律顾问一五一十地跟许东博论斤论两。

“消费是合同行为,发生意外伤害是侵权行为,这不是同一种法律关系,我不是合同相对人,我愿意支付我个人部分的消费款项,已经是给你们餐厅面子了!”许东博马上反驳道。

餐厅的法律顾问冷笑道:“餐是你点的,你说你不是合同相对人,谁是?吃什么要什么,餐厅按照你的吩咐去做,你现在说不是合同相对人,那他们两人说也不是,这顿饭,我们是不是要免单了?如果人人都像你们这样,那我们还开什么餐厅?”

许东博道:“谁叫你们让那两人走了呢?我只负责我吃的那部分的餐费。”

见许东博不讲道理,亏他还是律师,餐厅的法律顾问对经理说:“你们报案吧,就说有人吃霸王餐,在警察到来之前,你们可以采取私力救济的手段,限制他的人身自由!”

说完之后,法律顾问就走了,接着,几名保安人员站到了许东博面前,不让他离开。

……

十分钟后,许东博走出餐厅,又给梁千雅打了一个电话,还是没有人接,他咬牙切齿地给梁千牙发了一则短信:“你做的很绝,很好,明天法庭见!”

说完,扬长而去了。

………………

“小熊,你说许东博会不会耍赖不买单啊?”在回去的路上,梁千雅有点担心地问。

熊天明道:“姐,他要是不买单,餐厅肯定不让他走,那酒那菜都是他点的,他不买单,餐厅准会跟他没完,您就放心吧,没事。”

梁千雅想了想,笑道:“你说的是,管他呢,他就是不买单,餐厅也会让他难堪,看他还嘚瑟不!”

就在这时,她的电话响了,梁千雅拿起来看了看,便笑说:“来电话了,估计着急了。”

熊天明道:“姐,不用管他,别接他电话,也别挂掉,让他打。”

“懒的理他。”梁千雅和熊天明一起走了。

两人没有回家,而是又回到律所,再把第二天开庭的事情准备了一下,直到夜里十一点,熊天明才回去,而梁千雅也不过提前了一个小时回去而已。

而当熊天明刚刚回到所居住的公寓时,叮的一声,系统的绿灯又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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