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我想吃臭豆腐(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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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假期,不管是平时上班的都市白领还是上学的学生,都跑出来透透气。

夜色里,挂出来彩灯。

路过的小情侣牵着手,头上带着闪闪发亮的花环,手上还带着各式各样的氢气球。

余欢看着路过的女孩手里闪闪发光的兔子灯被吸引了视线,不自觉的就转头看了过去。

以前十五灯会的时候,在铭城,三叔每次都会带着她去,给她买兔子灯。

跟这个,一模一样。

而回头间,自己的手里就被人塞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兔子灯。

篮球大小的兔子灯,耳朵上围了一圈毛茸茸的东西,发出淡淡的光。

余欢看着手里的兔子灯,微微愣了愣。

顾璟时咳了一声,转眸看向别处,指了指不远处的小摊,

“要不要吃糖葫芦?”

余欢顺着目光看了过去,眼睛陡然一亮,

“我想吃臭豆腐!”

而五分钟后,顾璟时手里抱着兔子灯,微微与余欢拉开距离。

而余欢捧着一小盒臭豆腐,吃的有滋有味。

“顾璟时,你要不要尝一尝,真的很好吃的!”

余欢眨着眼睛把一块带着酸菜的臭豆腐举到了他的面前,恶作剧似的晃了晃。

臭豆腐之与顾璟时,大概就像是西兰花和胡萝卜之于余欢。

顾璟时不喜欢臭豆腐,余欢一直都是知道的。

只是当时知道的时候,还挺吃惊的。

毕竟她最开始认识他的时候,他还是个校霸大佬。

打架斗殴,上到教导主任,下到隔壁职高的混子,谁都治不了他。

听说,还跟好多混社会的认识。

是以,没见到他之前,在余欢的想象里,应该是个麒麟臂,金链子,坐在小摊边喝酒撸串的壮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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