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等他他没来,找她她不在(2 / 2)

加入书签

“是领地鹰。”唐帅说,“只有那些家伙,才会成群结队的捕猎,也只有那些家伙,才能轻易的杀死野猪。”

嗯,汴梁点着头,他不再看猎鹰场里面的景象,转头往森林深处看去,那边是一片黑暗。

他等的是黑暗中的光明,如果薛慕澜此刻从黑暗中走出来,那就是他想要的光明,比猎鹰场上的光明更亮百倍。

天渐渐黑下来了,猎鹰场上的秃鹫们也逐渐消失了,光明终于变为黑暗。

唐帅生了一堆火,他不愁没有吃的,作为一个合格的拣尸人,他也能轻易的拣到那些猎鹰吃剩下的尸体。

这不,他正烤着野猪蹄,猪蹄这东西,味道鲜美,可是鹰从来都不吃。

“来。”唐帅递给汴梁一个猪蹄,要说美味,猪蹄比鹰肉好吃多了,但唐帅就不这么认为。

因为猪蹄随时都可以吃到,可鹰这辈子他才吃过一次,所以他一直觉得欠汴梁一个很大的人情。

有时候,人对食物的追求,不仅仅是美味,还有珍稀,物以稀为贵,食以少为美!唐帅就觉得鹰肉比猪蹄吃的美。

“今晚月亮有些小啊。”唐帅添着柴火,望着天空感叹,月底的时候,也正是月亮最小的时候。

望月的人,总会有特别多的思念,唐帅在思念什么不清楚,但是汴梁思念的就只有他的二弟薛慕澜了。

薛慕澜也在思念他,因为她发现,她身上唯一的银票,面额实在太大了,她找不开。

今晚,在猎鹰营地过夜的人不少,他们都是第一批过来的猎鹰人,在入夜前纷纷赶到。

薛慕澜等了一下午,也期盼了一下午,人是来了不少,但一次次期盼,换来的却是一次次失望。

月亮升起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饥饿,准备自己一个人先填饱肚子。

吃完以后,薛慕澜傻眼了,酒店老板把所有的银子拿出来,也就五十两左右,而她的银票是三百两的,怎么兑换的开。

找不开,老板心里很火,有那么多钱,居然还来猎鹰场?

来这里的人,都是为了生活,或者想发点小财的,三百两,那可是大财主了,老板在猎鹰营地干了十多年了,从没见过这样的财主。

“我真的没有其他钱了。”薛慕澜小声的解释着,和上次在醉仙楼不同,这次是有钱,太有钱了。

“下次再给。”老板倒是爽快,对于有钱人,大家通常都很爽快的。

比如上次在醉仙楼,如果汴梁不是不给钱,而是拿张三百两的银票出来,那掌柜的估计也会和这老板一样。

下次再给,通常都是有钱人的特权。

“谢谢!”薛慕澜松了一口气,这次她不是刻意想吃霸王餐,却吃成了霸王餐,人生还真是无常。

想起霸王餐,她又思念起汴梁来,那个傻大哥,不会在森林中迷路了吧?

她想的有些心惊,正准备返回去找找,突然又想到今天来了那么多人,即便是大哥迷路了,也会有人把他带到这里来。

他没来,那就只有一个可能,去了猎鹰场。

“这个蠢货。”薛慕澜暗自叫着,起身往猎鹰场方向走去。

当她离开猎鹰营地,消失在林中的时候,有几个人也跟着入林。

夜里,很少有鹰出没,也很少会有猎鹰人,那些人明显不是去猎鹰的,他们是去抢钱的。

财不露白,这种事情薛慕澜是懂得,但是她只有一张银票,由不得她不露,老板拿着银票思考了很久,更是把她暴露的不要再暴露。

她要是老老实实的待在猎鹰营地,或许没人会动手,毕竟大庭广众之下,猎鹰营地又有守卫。

而她居然在夜里进入了森林,立刻引来了一群想不劳而获的匪徒。

猎鹰人,都是把脑袋别在裤带上的人,做土匪对他们来说,不过是换个称呼。

“今晚不会来了。”眼见夜越来越深,森林中甚至有迷雾出现,唐帅说道,“这个时候,如果森林里有人,那就一定在营地里。”

“猎鹰营地!”说到营地的时候,汴梁和唐帅同时眼前一亮,两个人异口同声的叫道。

是啊,怎么把猎鹰营地给忘了,薛慕澜没来猎鹰场,那最可能的就是在营地里。

走!三个人立马按原路返回。

森林的夜静悄悄,没有风来没有光,有的只是小动物们出来撒欢的沙沙声。

又有谁会想到,有两批人,从森林的两个地方,相向而行。

难道说,这就是所谓的心有灵犀,可是,森林里没有路,即便方向对了,也不一定遇的上,最大的可能依然是插肩而过。

除非有奇迹发生。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