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遇故人(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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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这就下来。”

叶清言笑意满满的从楼梯上跑了下来,速度很快,直接扑在了他怀中。

“慢点,怎么跑这么快?不安全,要是摔着了怎么办?”

寒越性子向来很好,幽默风趣,与人相处融洽,但从不会管闲事,只有到她这里,才会变成啰嗦老太婆。

“我知道了,听你的。”

其实,她跑这么快,是因为,刚刚的情形,总感觉他会消失。

“这是哪?”

“我名下的一所别墅,很早以前就购置在这里了,但很少来,以后转在你名下吧。”

叶清言觉得寒越想得很多,在许多小细节中,他似乎从没想过分手这件事,就像他们两人会永远在一起一样。

寒越将她摁坐在椅子上,自己则转身去厨房端东西。

是菲力牛排,七分熟的,她很喜欢吃这个,但不是从小就爱吃,现在想想,似乎是三年前那次意外发生后,她开始爱吃的,好像,很多习惯都是从那之后开始改变的。

“是巧合还是你问了我爸妈?”

寒越抬头,虽然没有说得很完整,但他知道她问的是什么,“我一直都知道。”

从你十二岁到现在,一直都知道,一直都记得。

叶清言睫毛轻颤,直直的望向寒越,“寒越,我们以前到底怎么认识的?为什么我什么都不记得?”

她轻轻的问,语气却很坚定,寒越知道,这次,可能躲不过了,她想要知道。

“言言,我明天带你去个地方吧,但是,现在,要乖乖吃东西,听话。”

寒越总是有种魔力,让她身体里的叛逆因子全部平静下来,她乖乖的点头,拿起叉子和刀,笑嘻嘻的对寒越说:“开动。”

吃完时,是普罗旺斯时间五点,天还没亮,两人窝在沙发上,吃着零食,看着电视,是上次那部她没看下去的电视剧,男主是赵之言,这次,和寒越看,好像,也没那么难看,演技也好了很多。

六点,天快要完全亮了,叶清言上楼换了一件连衣裙,米白色的,和寒越那套休闲装很像。

出发。

车在外面等着,许帧站在车旁,见两人出来,打开车门。

这是叶清言第一次见他,斯斯文文,有点像个散文败类,话说,这类型的人,应该有家暴的倾向吧?

车发动。

“Boss,今晚在格尼饭店有个面谈,哈尼先生联系我,希望在面谈之后与您再聊一聊。”

许帧坐在驾驶座位上,一边开车一边说着寒越今天的行程。

寒越一一点头,目光却全落在叶清言身上,她今天的连衣裙很好看,她很适合穿裙子,一双白皙修长的腿露了出来,寒越拿出空调被盖在她腿上,“会冷。”

叶清言眼睛抽了抽,冷?大哥,现在是夏天。

寒越不愿意让她的腿给别人看见,刚刚要是早注意到这一点,就让她换衣服了,现在有些迟了。

普罗旺斯是一座艺术的城市,这里的街道、房屋、酒吧到处充满了浓厚的艺术氛围,也都散发出一股古老的气息。

寒越带叶清言去了一个很小的酒吧,真的很小,但有着自己独特的风格,民谣?

酒吧老板应该是个华国人!

走进去后,里面很冷清,零零散散的几个人坐着喝酒,听着台上的女民谣歌手唱着歌。

那首歌意境很美,让叶清言感到自己回到了枫叶城,人也很美,杏眼薄唇,眼中带着野性,她穿着简单,白T加牛仔裤,脚踏一双已经洗得泛黄的帆布鞋。

一曲毕,女歌手拿着吉他来到了两人面前,“怎么?想明白了?要重新开始了?”

她同寒越说话的语气很熟稔,就像多年的老朋友,寒越抿嘴笑笑,“没有,只能是她。”

她,到底是谁,叶清言有时候会感觉这个‘她’就是说得她,但却又感觉不像,就像赵之言还有面前的这个女人,自己应该没有见过。

女歌手对叶清言伸出手,“你好,我是柳浮萍。”

叶清言也礼貌的回握住她的手,她对她很有好感,那种感觉就像多年不见的好朋友,“你好,叶清言,你的名字很特别,你的浮萍,不应该是随波逐流的意思吧,而是无根,更不被约束,对吗?”

柳浮萍惊愕,“你和我以前一个朋友第一次知道我的名字时,说的话一模一样,她曾经也说,浮萍,不应该被约束”,说着,她笑了起来。

叶清言不知道为什么,对面前的这个女人有种莫名的好感,很想去亲近,就像多年的好友,“你刚刚在台上唱的那首歌很好听,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柳浮萍笑了笑,“叫枫叶,这首歌是我一个很好的朋友写的,她曾经很喜欢枫叶城,所以特地为它写了一首歌。”

“她很有才,这首歌会让我身临其境,感觉自己回到了枫叶城,满地枫叶。”

“是啊,很有才,也很美,只可惜,人不在了。”

叶清言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向寒越投出救命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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