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身情人第4部分阅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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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认识十五年了,难道你对我一点感觉都没有”

她只求一个答案,十五年的执着,难道只是一厢情愿叫她如何能甘心。这个男人是罂粟,是毒,她早就上了瘾。十五年前她还不懂爱,这人便入了骨,融了血,如何抽离地去

江在铖对张静海的质问置若罔闻,不温不火地说着最无情的话语:“辞职吧,江氏不适合你,你父亲希望你接手银行。”

她问,终是忍不住眼泪滑下:“是你希望吧。”

江在铖毫不迟疑:“是。”

唇角抿得鲜红,她倔强:“可我偏不。”

一个人一生能有多少个十五年,又有多少深情可以空付,她是怎么也不可能如此轻而易举地当做只是一场无果的梦。

“随你。”江在铖不再牵扯,丢下两个字便走了,那样潇洒地不屑一顾。

江在铖没有回头,不知道身后的张静海怔愣地看了她多久,带着那样绝望凄楚的眼。

可是林夏看到了,看到了这个男人如何的绝情。被江在铖爱上是幸,爱上江在铖便是劫。

明知道是劫,林夏也要全然谋划,就算是假装,她也要拉着江在铖一起入了这劫难。

江在铖如是有一天,你也被如此抛在身影之后,你会作何感想也许永远不会有这么一天吧。林夏走开,戏完了,人也该散场了

徒留一个人的悲伤还在继续,她怔愣地站着,望着已模糊的身影,轻声呢喃:“张静海,他说得没错,你不聪明,而且很傻,居然一厢情愿了十五年。”

江在铖置若罔闻,可是她自己却必须清醒。是啊,张静海清醒了,傻了十五年,清醒了

那个男人说:一个男人不爱你,你居然花了这么多年都没有看清

是啊,她是傻,可是不代表她不会痛

脑中散碎了的记忆碎片突如其来地不休不止。

那时候张静海十岁,江在铖十一岁她是银行世家的千金,他是黑道门派的少爷,不过点头之交,却在那一天翻天覆地地改变了。

那一天江在铖的父母下葬,血染满了整个葬礼

她走散了,找不到家人,她很害怕,躲在白色的幕布下,瑟瑟发抖,偷偷看着外面的血雨腥风。

突然一只手抓住了她的手,凉凉的温度,问他:“怕吗”

她回头一看,原来是父母认识的那个小哥哥,只见过一两次面,她抓紧他的手,用快要哭的语气说:“在铖哥哥,好多血。”

他笑着,伸出手遮住她的眼睛,声音是说不出的好听:“女孩子还是不要见血的好。”拂着她的眼睛,睫毛都痒痒的,他继续说,“这样便不怕了。”

似乎就真的不怕了,莫名地觉得安心了,她说:“看不到了,不怕。”

不是安慰自己,也不是忘记了,是真的不害怕。因为那个人,虽然和她一般大,却始终觉得有他在,便不那么可怕了。

后来她才知道,那些人都是他派人杀的,可是莫名其妙,她居然不害怕,不仅如此,甚至庆幸死得是那些人,不是他的在铖哥哥。

父亲说,他背景复杂,不能深交,她不听,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有三百天缠着他。母亲说,他太狠厉薄凉,不能认真,十岁开始,她的眼里便再无他人。她抛弃了所有,她的身份,她优越的一切,她是这样的不屑一顾,却换来那个一句:我以为你很聪明

是她傻,傻得无可救药了,可是她没有办法啊

纸醉金迷还在如火如荼地继续,林夏却早已百无聊赖,江在铖似乎很忙,络绎不绝被一些搭讪,应该都是生意上的人。

说也奇怪,同为商人,别人一身铜臭,阿谀奉陈,无孔不入,偏偏江在铖遗世独立。真是差别啊人与人果然分个三六九等。

林夏觉得有些饿了,拿了盘子去弄点吃的。可是还没等她填饱肚子,就有不速之客来了。

对方试探地问:“江在铖的女人”

林夏停下手上的动作,转过脸去,一张陌生的脸孔,林夏肯定没有见过。而且一张很柔美的脸,长在了一个脸上,却该死地不觉得娘气,还该死的好看。

这个男人很好看,比江在铖有过之而无不及,完全妖孽等级。

不过,林夏向来对外貌免疫,自然不会被一张面皮给迷惑,淡淡地问:“好像我并不认识你。”

有点生人勿近地言外之意。

男人似乎有些诧异,应许是这张比起女子更甚的脸第一次被人视而不见吧。

那男人笑起来重瞳会微微半阖着,嗓音不想他的脸那般女性化:“会有机会认识的。你对你的男人很放心,还是不在意居然能够这么淡定地看着。”

这男人应该是潜伏了已久,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林夏觉得她就是螳螂。

林夏语气冷冷淡淡,有些划清界限的意思:“这似乎和你没有关系吧,不奉陪了。”放下盘子,林夏转身便走,其实她根本还没吃几口。吃饭的时候果然不能被打扰,会倒胃口。

男人不疾不徐,倒是从容淡定得很:“这么急着走”走近几步,他似笑非笑,重瞳里茶色点点,“确实很特别,江在铖的眼光果然每一次都很独到。”

男人的视线有些像盯着猎物的野兽,让林夏不舒服,很不舒服,这个男人是继江在铖之后一个不好应对的男人。林夏觉得还是远离为妙。她背对着他,冷哼:“这话你和江在铖说。”话音落,便继续抬步。

男人来了兴致,依旧一副懒洋洋的模样:“你和江在铖,我可是有很多疑问,今天王氏的合作案,我也是投资方。”

林夏停住脚步,这个男人到底是敌是友又知道些什么林夏蹙眉,觉得有些棘手,她问:“你赔了很多钱”

所以恨上江在铖了林夏总觉得这个男人对江在铖没什么善意,一个男人与一个男人之间,要么因为女人对立,要么因为金钱对立。

江在铖那个男人还真是麻烦事多,难怪林初被隐于幕后

那个男人和江在铖一样桀骜,不可一世:“还好,还赔得起。”

正文第十二章:戏子的舞会3

更新时间:2o137311:25:29本章字数:3328

那个男人和江在铖一样桀骜,不可一世:“还好,还赔得起。”

有钱的男人砸起钱来眼睛都不眨一下,林夏至今为止见识了两个了。

她旁敲侧击:“你好像对我们的事很感兴趣。”

男人摇头,一双眼睛似笑非笑,眼窝深深,望着林夏:“不,是对你很感兴趣。”

林夏笑得敷衍,懒得周旋:“不好意思,我没有兴趣。”

男人却笑得更欢了,走近林夏,突然欺身而下,将林夏这个人笼在怀里,却也没有碰即分毫,俯在她耳边,男人轻言轻语:“我在赌,赌我站在你身边,江在铖多久会出现。”

男人的重瞳看着江在铖的方向,似乎跃跃欲试地兴奋。

他们靠得很近,林夏都可以闻得见男人身上淡淡的古龙水的味道,很特别的味道,林夏难得得没有讨厌:“似乎这样的舞会太无聊了,人也变得无聊了。”

林夏想要往后退去,却被这男人拉着手腕。她厌恶地皱皱眉头,轻度洁癖的她觉得很不舒服。

男人似乎看见了林夏眼里的厌恶,眸光有些冷,但是还是没有动一分,他笃定:“你信不信,应该不超过一分钟。”

这应该是这个好看的男人第一次遭女人嫌弃了

林夏眼眸一沉,用力推开男人,在站到触手难即的距离,面无表情地冷冷淡淡:“如果你要赌的话,找江在铖,我不喜欢被当做赌注。”

男人不怒反笑:“林夏是吗你比你姐姐有意思多了。”重瞳流光溢彩,“还没有到一分钟呢,赢得有些没意思。”

听男人的语气,似乎和林初相熟。林夏头疼,真是越来越复杂了。

林夏看了一眼,江在铖正在往这边来。看来这个男人不好对付,江在铖都都担心她会漏破绽了。林夏这样认为。

“我以为你要说我和林初很像。”

男人否决地很快:“不,你和林初不像。”男人深意地看了林夏一眼,“我们会再见的。”丢下一句话就走了。

无聊的男人林夏确实无语得很。

江在铖走到林夏旁边,看着刚才那个男人离开的方向,若有所思。

林夏问:“他是谁”

“赵墨林。”

赵墨林似乎有些熟悉的名字,不过想来也不是无名小卒,江在铖身边的人哪一个安分

“你的对头”

江在铖不以为意地闲散:“说不上,生意场上没有朋友。”

林夏突然一本正经,看着江在铖:“你还有多少对头可以先给我知会一下吗以后我也好绕着走。”

江在铖的恩恩怨怨她不想管,也管不起,她只要拿回了自己该拿的,其他的与她无关。

江在铖还是一副玩世不恭地模样,根本没打算正面回答:“不多,多半生意上的,不过有一个,最好你不知道。”

有一个大概就是那一个威胁到了林初吧,林夏敢笃定。而且还是防不胜防的那一个。

林夏懒得猜哑谜,兴致缺缺:“算了,你当我没说。”话锋一转,“他认识林初。”

“他是林初娱乐公司的老总。”

林夏诧异:“天娱”转而释然,不冷不淡地说了一句让人无奈的话,“难怪一脸风马蚤。”

怕是赵墨林第一次被人嫌弃长相。

江在铖笑出声:“呵呵,你应该是第一个这么说他的,你知道吗他公司里有一大半的女人巴不得爬上他的床。”

林夏不否认:“确实,他有那个资本,有钱有权,还有一副不错的面皮,就算不是为了出境的机会,赵墨林也是很好的情人首选。”

“你似乎很看好他。”江在铖声音有些莫名的阴测测。

“我更看好你。”林夏笑着打趣。

江在铖似乎每一次对着林夏就无奈了,嘴里没有一句真话,明明难以揣测,还是忍不住去揣测。

林夏抚抚额头,刚才的一杯酒似乎还没有缓过来,有些晕晕的,特别是鞋子,抬高,站得腿酸。

声音柔软,她问:“可以先走吗踩着这双鞋子,有种没有着6的感觉,有些晕。”

江在铖发现,其实林夏也有这样的柔软的一面。卸去了锋利的外表,林夏倒有些生气了。

江在铖心情很好:“可以。”

这条路很僻静,或者可以说这座楼盘很僻静,抬眼一望,没有灯光,江在铖问:为什么选择这个偏僻的住所。林夏只是笑着说:因为没人会来。

林夏提着裙摆,走在前面,路灯的光将她的身影拉得斜长,左手边,江在铖手里拿着外套,慵懒地走着,地上,人影重叠。

他们都没有说话,似乎却又和谐地不需要任何语言。

这条路很长,灯光昏昏暗暗,在林夏的脸上打下了一层淡黄色的微光,江在铖微微侧眸便可以看见她扬起的侧脸。似乎有一种感觉突如其来一般占据在心头,很熟悉,像十年阔别了十年而来。

十年前林初给的感觉,为什么十年之后却在林夏身上感觉到了她们是姐妹,所以才会相似,一定是这样。江在铖给了自己这样的解释,似乎他忘记了,林初和林夏是天底下最不相像的姐妹,除却外貌。

林夏走得很慢,似乎还是没有适应脚下的鞋子,提着裙摆,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她蹙着眉头,语气是江在铖从未听到过的幽怨:“女人何苦为难女人,高跟鞋简直是女人的灾难。”

林夏想,她的脚踝一定肿了,不知道明天还可不可以穿得下鞋子。

如果是林初的话,就算是穿着走一天也会很优雅地莲步婀娜,再看看林夏,脚下虚浮,有些踉跄,好几次江在铖都有中要想去扶她的冲动,不过现在也没有观众,似乎他们之间不适合这样的亲昵,只好作罢。

江在铖看着林夏一脸苦恼埋怨,有些哭笑不得,他回答:“发明高跟鞋的是个男人。”

在江在铖意识里,高跟鞋是女人的必需品,可以说女人可以不需要一个男人,但也一定不能抛弃一双高跟鞋。怎么到了林夏这里就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林夏笑了,笼在昏暗灯光下的脸庞似乎一瞬间明亮起来,说话的语气很是狡邪:“果然男人生来就折磨女人的。”

林夏做的是女性周刊,将男人定义为折磨女人的工具似乎早就成了她的职业惯性。像江在铖这类型的,就更是女性同胞的灾难了,不说远了,刚舞会上的那个张静海,不就是受他荼毒的例子吗而且林夏想,林初早晚也是一个,想到这里林夏的心情不由得就更好了,笑容也更肆意了,脸颊的酒窝很深,和盛了酒一般,倾醉了人。

江在铖看着她笑着的测量,几乎脱口而出:“林夏,以后多这样笑,别总阴着一副脸。”其实林夏笑起来很好看,眼睛很亮,和这夜里的星子一般,只是她很少真正意义上的笑。

原来,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弯成月牙儿的形状,酒窝很深,不像林初那样清浅。为什么江在铖总是莫名其妙地将她们放在一起作比较,到底他是在谁身上找寻谁的影子,他兴许还不知道。任凭是个再无所不能的人,也掌控不了自己的心。

江在铖的话音才落,视线还留在林夏的脸上,她却突然收敛起了所有的笑意,冷冷勾着唇角,恢复了一贯的清冷:“是吗我不认为有什么不好。”

然后,林夏似乎刻意加快了脚步,与江在铖拉开距离。林夏便是如此,一旦她认为自己的领域被人入侵,便会将自己更严实地裹起来。

她在刻意划出一条线来,隔离他们,这一个认知让江在铖莫名地觉得很不舒服,却有找不出理由,林夏这样做也没有不对,他们之间本来就是虚情假意,他又以什么样角色去计较。

江在铖看着前面走得别扭踉跄的林夏,有些啼笑皆非,笑意还停在嘴上,就听见一声

“啊”楼倒里的声控灯一下子亮了一大半,可想而知这一生尖叫有多撕心裂肺。

上一秒江在铖还笑着,这一秒僵在脸上,眉头紧蹙,看着前方跌坐在地上的林夏,唇角紧抿:果然女人都是麻烦的动物。

米白色的裙摆铺满了一地,镶嵌的钻石微微闪着光,华美极了,只是林夏极其狼狈地坐在地上,裙摆污了一圈,她疼得有些脸色发白,额角渗出了点点细密的汗珠,咬着牙不支声,只是眼角有些模糊的温热。

莫名的,林夏觉得委屈极了,她为什么要早这样的罪,穿这种衣服和鞋子,她的脚怕是几天也下不来地了。真疼啊,林夏握紧手掌。

江在铖走上去,蹲在林夏跟前,伸出手去掀开她的裙摆,声音里有他自己也没有察觉到的温柔:“怎么了”

这个女人还真是能给他惹麻烦。

林夏抬头,语气有些埋怨:“我的脚应该几天走不了了。”长睫扑扇,眼角善良的晶莹在睫翼上蒙了一层水汽,看上去楚楚可怜的。

江在铖竟一时忘了动作,看着林夏,这样的林夏他何曾见过,心里莫名觉得有些酸楚。

林夏被看得有些不自在,转开视线,眨了眨眼睛,让眼睛里的温热倒流回去,心里暗骂自己没有出息,不就一双鞋吗居然让她这般,都不记得多少年没有哭过了,怎么能败给一双鞋。

正文第十三章:论起伪装,林夏为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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